根据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5月18日以拍卖方式出让GC2018-008、009、010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二、中...
根据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5月18日以拍卖方式出让GC2018-008、009、010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拍卖出让活动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18日至2018年05月17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或广西澳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18日至2018年05月17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或广西澳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7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5月1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5月18日10时00分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信息发布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分两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成交价款的50%,第二期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剩余出让价款。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GC2018-008、GC2018-009宗地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GC2018-010宗地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3年内竣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由广西澳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四)出让土地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缴纳。本期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如涉及占用林地的,由竞得人负责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如涉及占用耕地的,由竞得人负责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0-6126193 防城港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环北部湾城市群城市,是一座滨海城市、边关城市、港口城市,位于中国大陆海岸线的最西南端,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南临北部湾,西南与越南接壤,海岸线580公里,陆地边界100.895公里,是北部湾畔唯一的全海景生态海湾城市,被誉为“西南门户、边陲明珠”,是中国氧都、中国金花茶之乡、中国白鹭之乡、中国长寿之乡、广西第二大侨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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