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扫码体验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陆
  • 免费买房看房热线

    400-000-0000
    9:00-18:00全年无休,欢迎致电
  • 招商入驻热线

    000-000-0000
    赠送0万元店铺装修基金
  • 广告投放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123-4567

    入驻热线

    400-123-4567
  • 中厂之家APP

    随时掌握厂房动态

  •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厂之家微信公众号

细则出炉!长沙楼盘刚需长沙按户籍年限或工作年限排序

楼市新闻 2022-10-08 11:50:00 238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精神,今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执...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精神,今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记者发现,针对市民关心的诸多问题,长沙摇号细则进行了一一“解答”。

  关于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方面,《细则》明确,成年单身家庭,即成年个人家庭,无须单独立户。稳定就业是指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的。市外迁入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的,按长沙户籍家庭购房政策办理。现役军人、城市房屋征收协议已备案的被征收人按原限购政策执行。夫妻双方离异(未再婚)不满两年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离异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信息作为查询家庭住房套数的依据。

  关于项目销售管理方面,《细则》明确,参加楼盘摇号的人数不超过可售房源的1.5倍。购房集中登记结束后,申购人数超过1.5倍的,优先满足户籍或工作单位地点在限购区域内的刚需群体,其他购房申请人不纳入此次刚需摇号范围。申请人按在限购区域内户籍年限或工作年限排序,工作时间以限购区域内最早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间作为起算点。

  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严禁收取认筹金。

  此外,《细则》明确,《通知》实施前,已选房并交纳定金的,已选房并在网签系

  统中提交了购房资格审查申请的,已按项目开盘方案在网签系统中完成首套刚需无房核验且按规定程序在该项目开盘方案房源中选房的,均按遗留问题处理。

  原文如下: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精神,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关于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

  1、成年单身家庭,即成年个人家庭,无须单独立户。

  2、稳定就业是指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的。

  3、市外迁入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的,按长沙户籍家庭购房政策办理。

  4、现役军人、城市房屋征收协议已备案的被征收人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5、夫妻双方离异(未再婚)不满两年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离异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信息作为查询家庭住房套数的依据。

  二、关于项目销售管理

  1、参加楼盘摇号的人数不超过可售房源的1.5倍。购房集中登记结束后,申购人数超过1.5倍的,优先满足户籍或工作单位地点在限购区域内的刚需群体,其他购房申请人不纳入此次刚需摇号范围。申请人按在限购区域内户籍年限或工作年限排序,工作时间以限购区域内最早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间作为起算点。

  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获得长沙市人才绿卡的高精尖(高层次)人才,凭市组织部门相关证明直接参与摇号。

  2、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严禁收取认筹金,但可以要求申购人提供银行储蓄证明,资金额度不得要求高于开盘方案中的首付资金额度。

  三、其他

  《通知》实施前,已选房并交纳定金的,已选房并在网签系统中提交了购房资格审查申请的,已按项目开盘方案在网签系统中完成首套刚需无房核验且按规定程序在该项目开盘方案房源中选房的,均按遗留问题处理。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房产资讯 更多+
招商推介 更多+
政策解读 更多+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123-4567

24x7小时免费咨询

  • 上海市区中心B座40000-0000室
  • 中厂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关注官方微信

  • QQ在线客服1

    在线联系

    QQ在线客服2

    在线联系
Powered by  ©2022-2022 Comsenz Inc.( 沪ICP备000000000号-3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