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的通知》(衡人才办通〔2022〕1号),将非“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以及...
2022年3月8日,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的通知》(衡人才办通〔2022〕1号),将非“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以及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将纳入人才购房补贴范围。 1.对象范围 在《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18﹞5号)明确的补贴对象范围基础上,扩大至在衡阳市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包括上述单位在7个县(市)、南岳区的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分设机构以及衡阳市直驻衡阳市行政区域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新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 2.条件要求 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①2018年4月3日以来新进(引进、招聘、招录)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 ②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衡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购买商业门面和二手房),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缴纳契税的; ③已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引进人才,不再重复享受; ④夫妻双方同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分别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分别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3.补贴标准 ①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一次性补贴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C类)一次性补贴7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D类)一次性补贴50万元,高级人才(E类)一次性补贴20万元。 ②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依据《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18〕5号)执行,分别一次性给予补贴10万元、7万元、5万元、5万元。 ③扩大后的非“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一次性补贴3万元,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高级工一次性补贴1万元。 原文链接:关于扩大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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