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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大姚县土拍:县城北片区2016CQ-G-3地块起始价110.442万元

园区资讯 2022-09-17 13:02:01 159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5月2日大姚县土拍,经大姚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城北片区工业用地2016CQ-G-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10.442万元。  宗地编号:2016CQ...

  5月2日大姚县土拍,经大姚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城北片区工业用地2016CQ-G-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10.442万元。

  宗地编号:2016CQ-G-3

  宗地总面积:2796平方米,宗地坐落:位于县城北片区,东临小团山农用地、西临南永二级公路、南临团结沟、北临小团山农户,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大于1,土地用途明细: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2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5305917IA0089,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起始价:110.442万元,加价幅度:1.398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17年04月20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2日17时30分,备注:1.出让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不低干15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干1.0,建筑密度不低于30%;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2.建设年限为3年。

  (一)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需单独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大姚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时限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三)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银行账号:2410930104000613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营业室。

  (四)参加竞买者(个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单位竞买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入)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需提供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3月30日至2017年04月19日到大姚县金碧镇北街071号(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8日到大姚县金碧镇北街071号(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2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4月2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大姚县金碧镇北街071号(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2016CQ-G-3号地块:2017年04月20日08时00分至2017年05月02日17时30分;(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一)项目建设实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缴纳标准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0%计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缴纳。(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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