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合肥将土拍8宗居住用地,总面积共705.06亩,参考总价25亿元。分别为包河区S1704号居住地(39.66亩)、新站区XZQTD157号居住地(57.43亩)、新站区XZQTD193号居住地(...
7月21日下午,合肥将土拍8宗居住用地,总面积共705.06亩,参考总价25亿元。分别为包河区S1704号居住地(39.66亩)、新站区XZQTD157号居住地(57.43亩)、新站区XZQTD193号居住地(68.46亩)、新站区XZQTD215号居住地(111.37亩)、巢湖HCK2017-2号居住地(96.7亩)、肥西[2017]8号居住地(111.6亩)、肥西[2017]9号居住地(103.2亩),巢湖市2017-22号居住地块(116.64亩)。 根据公告获悉,包河区S1704号居住地土地面积为39.66亩,参考地价为530万元/亩,容积率≤2.2,竞买保证金1.5亿元。 新站区3宗地块中,XZQTD157号居住地土地面积为57.43亩,参考地价为420万元/亩,容积率≤2.0竞买保证金1.5亿元。新站区XZQTD193号居住地土地面积为68.46亩,参考地价为480万元/亩,容积率≤2.0,竞买保证金1.5亿元。新站区XZQTD215号居住地土地面积为111.37亩,参考地价为380万元./亩,容积率≤1.8,竞买保证金2.2亿元。 此外,巢湖HCK2017-2号居住地土地面积为96.7亩,参考地价为240万元/亩,容积率≤2.0,竞买保证金1.2亿元。 肥西[2017]8号居住地土地面积为111.6亩,参考地价为420万元/亩,容积率1.0<居住≤2.2,竞买保证金2.5亿元。 肥西[2017]9号居住地土地面积为103.2亩,参考地价为420万元/亩,容积率1.0<居住≤2.2,竞买保证金2.5亿元。 巢湖市2017-22号地块土地面积为116.64亩,参考地价为140万元/亩,容积率≤1.5,竞买保证金1亿元。 其中,新站区XZQTD215号宗地和肥西[2017]8号宗地引人关注,但按照公告要求,若参与拍卖竞买人不足5家,将直接转为挂牌。此外,按照出让要求,此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依然执行限价令。 竞买条件 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下午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须按照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改革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国土资发〔2016〕219号)的要求竞买土地。 3、市区范围内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居住用地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此款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4、包河区S170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5、新站区XZQTD157号地块竞得人须出资同步代建地块东侧1.5亩公共通道和5.5亩街头绿地,经新站区管委会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新站区管委会。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6、新站区XZQTD193号地块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建1所9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新站区管委会,不动产产权登记至新站区管委会指定单位。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轨道交通影响控制区建设,需征求轨道主管部门意见。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 7、新站区XZQTD215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8、合巢经开区HCK2017-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合巢经开区管委会。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如在合巢经开区没有项目公司,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在地块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并在项目所在地纳税。 9、肥西[2017]8号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10、巢湖市2017-22号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竞得人如在巢湖市没有项目公司,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在巢湖市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竞得人须配套建设一座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900平方米,验收合格后无偿交由市教育部门管理。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应同步无偿建设亚光路绿线、前进路绿线及西侧一条12米宽的规划支路,其中绿线配建标准不低于600元/平方米。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 11、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地块咨询电话: 包河区:方劲松 0551-63367097 新站区:汪 瑶 0551-65777089 肥西县:李 军 0551-68829023 巢湖市:王伟平 0551-82335929 合巢经开区:刘仁斌 0551-82313193 报名受理电话:宋卫东 18225889801 郑军 0551-62778682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郑丰敏 0551-66223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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