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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关于落实《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实施方案"

政策法规 2022-08-12 16:56:43 235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一、总体要求(一)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柳州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围绕工业高质量发...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柳州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围绕工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聚焦企业、聚焦产品,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以科技强起来支撑产业、经济、综合实力强起来,为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工作举措和改革措施,全力推进《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在柳州落实落地,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在柳州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突破4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750家,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数量达15人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总额累计突破100亿元,转化科技成果累计30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其中高新区四至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2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重高于3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90%以上的财政科技资金用于支持工业及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相关任务

1.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积极培育未来的新型实验室体系,优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基础研究类创新平台建设,在汽车、工程机械等领域争创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为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培养后备力量。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争创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室。依托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钢铁等领域龙头企业争创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资源服务类创新平台。加快电子科技大学广西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广西汽车研究院建设,建成自治区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不少于2个。依托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等建设主体,推动广西旅游装备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到2023年,确保全市拥有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1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依托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重大人才计划,引育一批柳州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实施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计划,对引进的顶尖科技专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在项目资助、人才奖励补贴、产业引导基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离岸孵化基地,建立“飞地”引才用才机制,鼓励企业到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等创新资源密集地建立研发机构,就地吸纳创新人才。健全高层次人才培育体系,加强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人才新政,分层次分行业摸清人才需求底数,根据“5+5”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开展人才引育工作,如电动车智能底盘关键零部件开发应用、铝合金汽车副车架制造、快速检测汽车零部件质量的智能测量装备和高效低成本的螺纹钢炼钢生产等方向的关键技术研究人才。推行“人才+课题”、“人才+项目”、“人才+产业”的人才引进模式,会同县区、开发区,从人才团队引进、落地注册、土地供应、配套企业协作、创业扶持、科技专项支持、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方面,为人才团队来柳创新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服务。到2023年,力争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数量达15人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达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促进供需两端双向发力,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源头创新引领工程,获得一批前瞻性研究成果。探索专业性和综合性小试中试基地布局建设,开展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小试中试基地纳入创新券服务机构库。加强技术攻关,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产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的中高端新产品。到2023年,力争建立不少于3家中试基地,转化科技成果3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拓展高效交流合作。推进柳州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推动柳州建设成为“国际通道的核心枢纽、战略支点的实业引擎和重要门户的开放高地”。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引入中国科学院、区外知名高校等一流创新资源,围绕绿色、低碳、智能、网联等方向,建设自治区级科研机构和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到2023年,力争建设国际国内联合创新平台2家以上、科技创新合作基地1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协,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二)“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工程”相关任务

1.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坚持前端聚焦,梳理重点产业链上下游核心关联企业清单、创新资源清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三张清单”,提出产业链每个环节技术需求,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攻克一批制约汽车、工程机械、钢铁等产业中高端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如汽车智能驾驶和混合动力技术,工程机械智能操控与节能技术,钢铁全流程智能化制备与耐腐蚀技术和装配式建筑减隔震技术等,开发一批产业带动性强、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推进中间协同,重点支持骨干龙头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组织,以重大科研任务为载体,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部署,以“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实施一批产业急需的科技项目。注重后端转化,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聚焦关键产业链的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科研试验站、技术创新中心等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支持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加快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到2023年,力争突破关键技术100项(其中自治区级关键技术20项,市级关键技术80项),建设技术创新中心1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产品创新为核心,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提升关键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通信设备及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大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应用力度,通过建链强链推动产业蛙跳式发展。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制药、智能网联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加强前沿探索,前瞻布局孵化光电显示等未来产业,构建未来产业生态体系,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加速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支持5G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柳州市车联网先导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强化科技服务业在双链融合中的突出作用。围绕重点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开展投贷联动、金融科技应用等试点,推进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推动设立科技支行。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壮大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培养、引进技术经理人队伍,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渠道。重点发展一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机构,构建贯通产业链上下游的科技服务链,拓展服务功能,打造科技服务业品牌。到2023年,力争建立3-5个科技支行,技术成果转移机构服务企业突破2000家,培训技术经理人300人以上,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三)“企业科技创新工程”相关任务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优成为行业领军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开放式产业创新平台,产学研用协同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创新资源共享,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建设和升级研发机构,实现研发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合作建设联合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支持暂不具备独立建设研发机构条件的企业,委托高校院所、产业(工业)研究院利用其研发人员和研发设备为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争创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钢铁等领域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到2023年,力争拥有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达1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推行产业导向类科技项目企业牵头制,在汽车、机械、钢铁、智能制造等重要产业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提质服务工作,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券支持,对企业在研发活动中购买科技创新服务进行补助。支持企业开展具有国际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新产品研发,形成“生产一代、试制一代、预研一代”的研发格局,促进产品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推进混合动力乘用车、基于新一代电子电器架构的智能网联乘用车、智能化农牧物流车、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驾驶商用车、汽车用钢和绿色高品质耐腐蚀钢、纯电动装载机和挖掘机等系列新产品的研发。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培训、参加创新方法大赛,鼓励企业运用创新方法攻克技术难题。到2023年,力争获得新技术100项以上(其中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10项以上),形成新产品100个以上(其中高端新产品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前储备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继续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在经营业绩考核中把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视同业绩利润。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管理制度,做好研发投入归集工作。到2023年,年研发投入超500万元的企业达100家,其中年研发投入超1000万元的企业达4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5.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组织企业赴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问技行动”,选派科技人员担任科技专员,支持研发团队组建科技专班。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鼓励瞪羚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开展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四)“科技强农工程”相关任务

1.加强农林业突破性新品种研发。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大育种核心技术创新,加快农业新品种选育和繁育推广。围绕重点发展的优势特色种养产业,开展种质收集保存、种质开发利用、品种选育繁育等工作。重点开展农业品种的亲本保纯、繁殖和繁(制)种关键技术,以及种子种苗加工技术、种子质量精准快速检测技术等研究,鼓励发展大米、木耳、豆角、竹笋、螺蛳等螺蛳粉产业相关的特色农产品种养殖,重点培育高产优质糯米、甘蔗、金桔、茶叶、油茶、鲤鱼等新品种。到2023年,力争突破新品种开发1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加强农林业高效生产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制。围绕重点发展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突出以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点开展生态种养、农产品保鲜综合处理、农林土壤生产力维护、农林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农业机械智能化、林业采伐机械化、节能环保、轻量化制造,以及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和新工艺的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用地安全利用、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阻控等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加强农林业重大病害防控技术和装备开发。重点开展生猪、鸡、鸭等养殖综合防控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一批防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绿色农药、兽药及诊断试剂等防治产品,建设综合防控技术应用示范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加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要求,按自治区“一个副市长联系一个县,一个副县长联系一个产业”科技创新工作制度要求,鼓励县区申报建设科技支撑作用突出、创新创业氛围好、生态环境美、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高的创新型县区。加大柳州市人才政策、科研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普惠性政策在县域的落实力度,充分调动县域各类科研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进入乡村振兴主战场,重点开展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打造县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到2023年,力争新建1个广西创新型县区,打造1个县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5.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人才团队参与乡村振兴建设,鼓励科研人员将论文写在农村大地上。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到县、乡、村提供技术服务或开展创新创业,促进乡村地区创新驱动与产业振兴有机衔接。加强乡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平台,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加强对乡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种养大户、高素质农民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科技培训。到2023年,力争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600人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五)“科技惠民工程”相关任务

1.科技支撑健康柳州建设。提升科技支撑生命健康的创新供给能力,支持我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设立医疗卫生领域博士专项和硕导专项,鼓励医院引入的博士及硕导等高端人才开展研究型医学研究,扎实提升医学基础研究水平,开展疾病治疗关键技术研究。鼓励企业研发康养机器人产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攻关,提高青蒿素、灵芝孢子粉等特色保健药物的产品研发水平。开展中药、民族药等生物医药产业和医疗器械产业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支持企业申报新药品种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备案,支持企业申报二类以上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支持柳州市三甲及以上等级医院申报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科技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低碳、零碳和负碳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项目。强化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开展城市垃圾处理、污染物监测防控、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技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乡村生态治理、城市生态提升、产业生态发展技术应用示范。到2023年,力争突破生态环保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5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科技支撑公共安全。重点开展螺蛳粉等食品安全防控技术的集成应用示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研究成果转化。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和装备应用示范。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以及化工火灾、森林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等消防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到2023年,力争突破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和防震减灾技术等成套技术1项,建立应用示范场景1个。(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科技支撑宜居城镇建设。依托柳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类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智能建造及绿色低碳宜居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新型便民服务设施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六)“创新功能区提升工程”相关任务

1.加快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推动国家高新区提质增效,在全国发展排位提升,加强政策先行先试,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支持鹿寨县依托现有园区布局争创自治区级高新区,以高新区支撑引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县区党委或政府有关领导兼任高新区管理机构主要领导,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高新区管理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加速高新区产业集聚发展。全力推进汽车整车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争创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推动园区建设与产业升级的“双轮驱动”。以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为载体,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资源要素向高新区集聚,提高产业集聚水平。(责任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拓展千亿级产业园区。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努力建设千亿级园区。引导高新区确定主导产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发挥柳州国家高新区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继续保持千亿级园区领先地位。加速河西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集聚,争创千亿级园区。引导优势资源向高新区骨干企业集聚,加大力度培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为核心的高新区创新企业群。(责任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2.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建设。在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的基础上,争创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依托农业科技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优化建设星创天地,加强星创天地基础条件和孵化能力建设,培育孵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到2023年,力争新建5个以上广西星创天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加快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推动柳东新区加强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构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改善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加速创新功能区要素资源集聚。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中设立创新功能区建设与发展专项,对通过国家以及自治区认定和评估周期内获得绩效评估合格以上等次的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给予园区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一次性奖励性后补助,专项用于科研和成果转化。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创新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研发中心、品牌研发机构和标准化技术组织,重点打造广西智能汽车科技企业孵化器、柳州菱动科技企业孵化器、柳钢科技企业孵化器、柳工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全面构建功能区“双创”生态,打造一批创业创新要素集聚、服务专业、布局优化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机制。到2023年,力争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0家以上,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达到2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税务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每年专题部署科技工作。市科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对本实施方案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清单任务。各县区、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将本实施方案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协调工作机制。各县区、新区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因地制宜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重要平台、细化一批改革举措。(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二)优化工作机制。统筹优化科技领域与各行业领域的紧密关系,面向经济主战场,强化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会商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准提出产业、重点企业、重大产品的创新需求,梳理凝练亟需攻坚的关键核心技术,共同协调谋划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及工程。加强市、县区、新区联动,优化市科技局与有关县区(新区)科技会商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广西科改33条”落实,开展“破四唯”工作、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科技“三评”改革、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工作,坚持正确的科技计划立项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完善科技评价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积极营造全社会良好创新生态。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改革重大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推动科研项目“包干制”、“揭榜制”等制度实施,推动重点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建立健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为建设现代制造城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试点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试点单位可以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等方式,承接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其他企业等单位的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加大科技投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力争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加大引导全社会研发投入,加大公共科技活动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探索工业、农业等各领域的科技研发投入股权模式,激励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入科技研发。推动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逐年提升企业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探索设立科创基金,构建“拨投保贷贴”协同机制,继续推进“柳州科创贷”,推动各银行在柳设立科技支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监督评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和联合监督。完善科技监督诚信建设政策制度,建立责权更加明晰的监督政策制度。探索建立全社会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快报制度,完善全社会研发投入监测机制。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新区和市有关部门,相关指标考核承上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实施成效显著的县区、新区,市政府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柳州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围绕工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聚焦企业、聚焦产品,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以科技强起来支撑产业、经济、综合实力强起来,为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工作举措和改革措施,全力推进《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在柳州落实落地,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在柳州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突破4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750家,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数量达15人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总额累计突破100亿元,转化科技成果累计30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其中高新区四至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2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重高于3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90%以上的财政科技资金用于支持工业及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相关任务

1.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积极培育未来的新型实验室体系,优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基础研究类创新平台建设,在汽车、工程机械等领域争创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为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培养后备力量。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争创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室。依托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钢铁等领域龙头企业争创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资源服务类创新平台。加快电子科技大学广西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广西汽车研究院建设,建成自治区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不少于2个。依托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等建设主体,推动广西旅游装备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到2023年,确保全市拥有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1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依托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重大人才计划,引育一批柳州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实施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计划,对引进的顶尖科技专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在项目资助、人才奖励补贴、产业引导基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离岸孵化基地,建立“飞地”引才用才机制,鼓励企业到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等创新资源密集地建立研发机构,就地吸纳创新人才。健全高层次人才培育体系,加强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人才新政,分层次分行业摸清人才需求底数,根据“5+5”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开展人才引育工作,如电动车智能底盘关键零部件开发应用、铝合金汽车副车架制造、快速检测汽车零部件质量的智能测量装备和高效低成本的螺纹钢炼钢生产等方向的关键技术研究人才。推行“人才+课题”、“人才+项目”、“人才+产业”的人才引进模式,会同县区、开发区,从人才团队引进、落地注册、土地供应、配套企业协作、创业扶持、科技专项支持、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方面,为人才团队来柳创新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服务。到2023年,力争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数量达15人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达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促进供需两端双向发力,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源头创新引领工程,获得一批前瞻性研究成果。探索专业性和综合性小试中试基地布局建设,开展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小试中试基地纳入创新券服务机构库。加强技术攻关,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产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的中高端新产品。到2023年,力争建立不少于3家中试基地,转化科技成果3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拓展高效交流合作。推进柳州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推动柳州建设成为“国际通道的核心枢纽、战略支点的实业引擎和重要门户的开放高地”。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引入中国科学院、区外知名高校等一流创新资源,围绕绿色、低碳、智能、网联等方向,建设自治区级科研机构和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到2023年,力争建设国际国内联合创新平台2家以上、科技创新合作基地1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协,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二)“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工程”相关任务

1.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坚持前端聚焦,梳理重点产业链上下游核心关联企业清单、创新资源清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三张清单”,提出产业链每个环节技术需求,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攻克一批制约汽车、工程机械、钢铁等产业中高端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如汽车智能驾驶和混合动力技术,工程机械智能操控与节能技术,钢铁全流程智能化制备与耐腐蚀技术和装配式建筑减隔震技术等,开发一批产业带动性强、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推进中间协同,重点支持骨干龙头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组织,以重大科研任务为载体,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部署,以“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实施一批产业急需的科技项目。注重后端转化,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聚焦关键产业链的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科研试验站、技术创新中心等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支持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加快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到2023年,力争突破关键技术100项(其中自治区级关键技术20项,市级关键技术80项),建设技术创新中心1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产品创新为核心,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提升关键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通信设备及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大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应用力度,通过建链强链推动产业蛙跳式发展。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制药、智能网联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加强前沿探索,前瞻布局孵化光电显示等未来产业,构建未来产业生态体系,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加速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支持5G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柳州市车联网先导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强化科技服务业在双链融合中的突出作用。围绕重点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开展投贷联动、金融科技应用等试点,推进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推动设立科技支行。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壮大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培养、引进技术经理人队伍,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渠道。重点发展一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机构,构建贯通产业链上下游的科技服务链,拓展服务功能,打造科技服务业品牌。到2023年,力争建立3-5个科技支行,技术成果转移机构服务企业突破2000家,培训技术经理人300人以上,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三)“企业科技创新工程”相关任务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优成为行业领军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开放式产业创新平台,产学研用协同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创新资源共享,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建设和升级研发机构,实现研发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合作建设联合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支持暂不具备独立建设研发机构条件的企业,委托高校院所、产业(工业)研究院利用其研发人员和研发设备为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争创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钢铁等领域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到2023年,力争拥有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达1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推行产业导向类科技项目企业牵头制,在汽车、机械、钢铁、智能制造等重要产业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提质服务工作,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券支持,对企业在研发活动中购买科技创新服务进行补助。支持企业开展具有国际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新产品研发,形成“生产一代、试制一代、预研一代”的研发格局,促进产品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推进混合动力乘用车、基于新一代电子电器架构的智能网联乘用车、智能化农牧物流车、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驾驶商用车、汽车用钢和绿色高品质耐腐蚀钢、纯电动装载机和挖掘机等系列新产品的研发。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培训、参加创新方法大赛,鼓励企业运用创新方法攻克技术难题。到2023年,力争获得新技术100项以上(其中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10项以上),形成新产品100个以上(其中高端新产品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前储备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继续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在经营业绩考核中把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视同业绩利润。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管理制度,做好研发投入归集工作。到2023年,年研发投入超500万元的企业达100家,其中年研发投入超1000万元的企业达4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5.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组织企业赴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问技行动”,选派科技人员担任科技专员,支持研发团队组建科技专班。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鼓励瞪羚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开展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四)“科技强农工程”相关任务

1.加强农林业突破性新品种研发。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大育种核心技术创新,加快农业新品种选育和繁育推广。围绕重点发展的优势特色种养产业,开展种质收集保存、种质开发利用、品种选育繁育等工作。重点开展农业品种的亲本保纯、繁殖和繁(制)种关键技术,以及种子种苗加工技术、种子质量精准快速检测技术等研究,鼓励发展大米、木耳、豆角、竹笋、螺蛳等螺蛳粉产业相关的特色农产品种养殖,重点培育高产优质糯米、甘蔗、金桔、茶叶、油茶、鲤鱼等新品种。到2023年,力争突破新品种开发1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加强农林业高效生产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制。围绕重点发展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突出以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点开展生态种养、农产品保鲜综合处理、农林土壤生产力维护、农林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农业机械智能化、林业采伐机械化、节能环保、轻量化制造,以及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和新工艺的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用地安全利用、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阻控等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加强农林业重大病害防控技术和装备开发。重点开展生猪、鸡、鸭等养殖综合防控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一批防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绿色农药、兽药及诊断试剂等防治产品,建设综合防控技术应用示范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加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要求,按自治区“一个副市长联系一个县,一个副县长联系一个产业”科技创新工作制度要求,鼓励县区申报建设科技支撑作用突出、创新创业氛围好、生态环境美、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高的创新型县区。加大柳州市人才政策、科研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普惠性政策在县域的落实力度,充分调动县域各类科研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进入乡村振兴主战场,重点开展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打造县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到2023年,力争新建1个广西创新型县区,打造1个县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5.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人才团队参与乡村振兴建设,鼓励科研人员将论文写在农村大地上。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到县、乡、村提供技术服务或开展创新创业,促进乡村地区创新驱动与产业振兴有机衔接。加强乡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平台,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加强对乡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种养大户、高素质农民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科技培训。到2023年,力争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600人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五)“科技惠民工程”相关任务

1.科技支撑健康柳州建设。提升科技支撑生命健康的创新供给能力,支持我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设立医疗卫生领域博士专项和硕导专项,鼓励医院引入的博士及硕导等高端人才开展研究型医学研究,扎实提升医学基础研究水平,开展疾病治疗关键技术研究。鼓励企业研发康养机器人产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攻关,提高青蒿素、灵芝孢子粉等特色保健药物的产品研发水平。开展中药、民族药等生物医药产业和医疗器械产业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支持企业申报新药品种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备案,支持企业申报二类以上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支持柳州市三甲及以上等级医院申报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2.科技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低碳、零碳和负碳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项目。强化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开展城市垃圾处理、污染物监测防控、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技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乡村生态治理、城市生态提升、产业生态发展技术应用示范。到2023年,力争突破生态环保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5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科技支撑公共安全。重点开展螺蛳粉等食品安全防控技术的集成应用示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研究成果转化。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和装备应用示范。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以及化工火灾、森林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等消防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到2023年,力争突破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和防震减灾技术等成套技术1项,建立应用示范场景1个。(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科技支撑宜居城镇建设。依托柳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类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智能建造及绿色低碳宜居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新型便民服务设施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六)“创新功能区提升工程”相关任务

1.加快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推动国家高新区提质增效,在全国发展排位提升,加强政策先行先试,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支持鹿寨县依托现有园区布局争创自治区级高新区,以高新区支撑引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县区党委或政府有关领导兼任高新区管理机构主要领导,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高新区管理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加速高新区产业集聚发展。全力推进汽车整车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争创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推动园区建设与产业升级的“双轮驱动”。以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为载体,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资源要素向高新区集聚,提高产业集聚水平。(责任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拓展千亿级产业园区。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努力建设千亿级园区。引导高新区确定主导产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发挥柳州国家高新区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继续保持千亿级园区领先地位。加速河西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集聚,争创千亿级园区。引导优势资源向高新区骨干企业集聚,加大力度培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为核心的高新区创新企业群。(责任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2.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建设。在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的基础上,争创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依托农业科技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优化建设星创天地,加强星创天地基础条件和孵化能力建设,培育孵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到2023年,力争新建5个以上广西星创天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加快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推动柳东新区加强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构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改善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4.加速创新功能区要素资源集聚。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中设立创新功能区建设与发展专项,对通过国家以及自治区认定和评估周期内获得绩效评估合格以上等次的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给予园区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一次性奖励性后补助,专项用于科研和成果转化。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创新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研发中心、品牌研发机构和标准化技术组织,重点打造广西智能汽车科技企业孵化器、柳州菱动科技企业孵化器、柳钢科技企业孵化器、柳工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全面构建功能区“双创”生态,打造一批创业创新要素集聚、服务专业、布局优化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机制。到2023年,力争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0家以上,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达到2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税务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每年专题部署科技工作。市科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对本实施方案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清单任务。各县区、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将本实施方案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协调工作机制。各县区、新区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因地制宜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重要平台、细化一批改革举措。(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二)优化工作机制。统筹优化科技领域与各行业领域的紧密关系,面向经济主战场,强化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会商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准提出产业、重点企业、重大产品的创新需求,梳理凝练亟需攻坚的关键核心技术,共同协调谋划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及工程。加强市、县区、新区联动,优化市科技局与有关县区(新区)科技会商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广西科改33条”落实,开展“破四唯”工作、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科技“三评”改革、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工作,坚持正确的科技计划立项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完善科技评价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积极营造全社会良好创新生态。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改革重大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推动科研项目“包干制”、“揭榜制”等制度实施,推动重点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建立健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为建设现代制造城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试点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试点单位可以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等方式,承接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其他企业等单位的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加大科技投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力争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加大引导全社会研发投入,加大公共科技活动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探索工业、农业等各领域的科技研发投入股权模式,激励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入科技研发。推动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逐年提升企业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探索设立科创基金,构建“拨投保贷贴”协同机制,继续推进“柳州科创贷”,推动各银行在柳设立科技支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监督评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和联合监督。完善科技监督诚信建设政策制度,建立责权更加明晰的监督政策制度。探索建立全社会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快报制度,完善全社会研发投入监测机制。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新区和市有关部门,相关指标考核承上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实施成效显著的县区、新区,市政府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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