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扫码体验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陆
  • 免费买房看房热线

    400-000-0000
    9:00-18:00全年无休,欢迎致电
  • 招商入驻热线

    000-000-0000
    赠送0万元店铺装修基金
  • 广告投放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123-4567

    入驻热线

    400-123-4567
  • 中厂之家APP

    随时掌握厂房动态

  •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厂之家微信公众号

江苏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

政策法规 2022-08-12 21:52:09 212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21...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21〕64号)精神,现将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以上财政按照60万元/村(中央资金10万元,省级资金50万元)标准补助,当年下达70%,次年绩效评价后下达剩余30%。中央资金已提前下达,本次下达部分省级资金。

二、各地要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1〕37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房产资讯 更多+
招商推介 更多+
政策解读 更多+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123-4567

24x7小时免费咨询

  • 上海市区中心B座40000-0000室
  • 中厂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关注官方微信

  • QQ在线客服1

    在线联系

    QQ在线客服2

    在线联系
Powered by  ©2022-2022 Comsenz Inc.( 沪ICP备000000000号-3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