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绍兴镜湖新区挂牌2宗商住地、1宗商业地,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412965㎡(619亩),总建筑面积121万方,总起价664950万元。预计2019年12月31日出让。 镜湖新区湖东1号...
12月6日,绍兴镜湖新区挂牌2宗商住地、1宗商业地,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412965㎡(619亩),总建筑面积121万方,总起价664950万元。预计2019年12月31日出让。 镜湖新区湖东1号地块 地块东至观塘西路、地限线,南至群贤中路,西至兴中路、问贤路,北至建贤路、观塘西路,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 出让面积191268㎡,容积率2.64-2.88,建筑面积550852㎡,起价263000万元,起始楼面价4774元/㎡。 根据出让要求: 1、镜湖新区湖东1号地块中的湖东1-2地块需建设2幢不少于80000平方米政府回购的商务金融办公建筑,其中含每幢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业。 2、湖东1-3号地块确保建设建筑高度不低于150米、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的商务办公建筑,最小产权分割单位300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在竣工并通过综合复核验收后10年内不得销售(政府因产业引入需要而回购的除外)。 3、湖东1-3地块另需建设2幢不少于80000平方米政府回购的商务金融办公建筑,其中含每幢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业。 4、湖东1-3地块还需建设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在竣工并通过综合复核验收后10年内不得销售。 5、湖东1-4地块内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不少于205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45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60平方米的公厕,以上配建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同时配建不少于3300平方米的室内菜场(整体产权),所有配建用房沿北侧建贤路集中布置,设置独立出入口。 6、湖东1-4地块内需建设一定数量的回购住宅,位于地块北侧,由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由绍兴市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回购,用于征收户安置,住宅原则上按整幢回购,回购数量不足整幢的住宅在整幢范围内回购结束后剩余住宅可销售,回购住宅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装修费用标准不低于500元/平方米,住宅回购价为14000元/平方米,其地下汽车停车位回购价为15万元/只。 7、镜湖新区湖东1号地块中的湖东1-2、1-3地块回购的商务金融办公建筑沿群贤路布置,达到“写字楼国内甲级”标准,商务金融办公建筑由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配套车位及配套设施按配建要求设置,建成后由绍兴市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步回购,商务金融办公建筑回购价为10000元/平方米,其地下汽车停车位回购价为18万元/只。 8、镜湖新区湖东1号地块中的湖东1-4地块回购住宅建设位置为1-4地块北侧,集中连片建设,其套型要求为按照建筑面积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四种基准套型,套型建筑面积正误差不超过5平方米,不得出现负误差,共计449套。层高不低于3米,停车位尺寸不得小于2.5米×5.5米。
镜湖新区湖东3号地块 地块东至问贤路,南至群贤中路,西至地限线,北至观塘西路,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 出让面积22371㎡,容积率3.8,建筑面积85010㎡,起价16550万元,起始楼面价1947元/㎡。 根据出让要求: 1、镜湖新区湖东3号地块内建设约40000平方米酒店,酒店为整体产权,在竣工并通过综合复核验收后10年内不得转让。 2、该地块内另建设约40000平方米政府回购的商务金融办公建筑,其中含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业,回购的商务金融办公建筑沿群贤路布置,达到“写字楼国内甲级”标准,商务金融办公建筑配套车位及配套设施按配建要求设置,建成后由绍兴市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幢同步回购,商务金融办公建筑回购价为10000元/平方米,其地下汽车停车位回购价为18万元/只。 3、镜湖新区湖东3号地块西侧需建设8米的公用通道,由竞得者负责投资建设。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 地块东至观塘西路、兴中路,南至建贤路、观塘西路,西至问贤路,北至育贤路,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 出让面积199326㎡,容积率2.88,建筑面积574059㎡,起价385400万元,起始楼面价6714元/㎡。 根据出让要求: 1、地块中的湖东2-1地块需确保建设不少于45000平方米的商务金融办公建筑,在竣工并通过综合复核验收后10年内不得销售(政府因产业引入需要而回购的除外)。 2、湖东2-6地块内需建设一定数量的回购住宅,位于地块东南侧,由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由绍兴市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回购,用于征收户安置,住宅原则上按整幢回购,回购数量不足整幢的住宅在整幢范围内回购结束后剩余住宅可销售,回购住宅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装修费用标准不低于500元/平方米,住宅回购价为15000元/平方米,其地下汽车停车位回购价为15万元/只。 3、地块竞得人需出资建设:2-2地块(公园绿地)、2-4地块(公交首末站)、2-7地块(18班幼儿园),上述项目建设指标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4、地块中的湖东2-6地块回购住宅建设位置为2-6地块东南角,集中连片建设,其套型要求为按照建筑面积8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三种基准套型,套型建筑面积正误差不超过5平方米,不得出现负误差,共计442套。层高不低于3米,停车位尺寸不得小于2.5米×5.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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