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6月19日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450122451502GB0007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二、...
根据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6月19日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450122451502GB0007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5月30日至2018年06月19日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15楼1513室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5月30日至2018年06月19日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15楼1513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19日08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6月19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6月19日08时30分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15楼1513室进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15楼1513室 联系人:黄东 联系电话:6336831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英文-Nationalguangxiandaseaneconomicand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以下简称“东盟经开区”)位于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北,距南宁市区30公里。实行三块牌子(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武鸣华侨农场)一套人员管理模式,独立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南宁市人民政府直属、国家商务部管辖、国务院侨办重点联系单位。于2004年3月成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05年12月第一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要载体,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11个重点产业园区之一,是南宁市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核心区域。2013年3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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