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苍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2017年2月8日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苍拍挂[2016]2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312万元,土地用途为零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
根据梧州市苍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2017年2月8日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苍拍挂[2016]2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312万元,土地用途为零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苍拍挂[2016]21号,宗地总面积:5834.55平方米,宗地坐落:梧州苍海新区内,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0.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40,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2,土地用途明细:批发零售用地,保证金:1312.8万元。 备注:出让起始价(起叫价)1312.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312.80万元,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出让年限:40年。 二、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1月18日至2017年02月06日到苍梧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三、申请人可于2017年01月18日至2017年02月06日到苍梧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0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2月07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7年02月08日10时00分在苍梧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进行。 五、联系电话:(0774)269238、2692362 六、地块所处地段介绍 苍梧县拥有“全国科技兴林示范县”、“全国绿色小康县”、“中国西部百强县”、“全国营造林先进单位”、“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先进单位”、“全国诗词之乡”、“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单位”等称号。 2015年,苍梧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3.8亿元,比2014年增长5.1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9.53亿元,比2014年增长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88亿元,比2014年增长33.13%;财政收入完成5.33亿元,比2014年增长13.2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18148元,比2014年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6534元,比2014年增长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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