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2017年4月18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衢江区2号、衢江区23-3号两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起始价达2.3亿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2017年4月18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衢江区2号、衢江区23-3号两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起始价达2.3亿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3月30日至2017年04月12日到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4日到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4月17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4月18日14时30分在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衢江区2号地块星级酒店面积≥30000㎡由受让人自持,必须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其不动产产权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割转让。 2、衢江区2号地块受让人自持的星级酒店完成主体建筑±0.000之前,住宅、商业等可销售房产均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星级酒店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面积小于总销售面积的90%。 3、衢江区2号地块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4个工作日内须与衢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衢江区2号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书》,并须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实施阶段具体事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和约定。 4、衢江区23-3号地块受让人应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有关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50%)。 七、联系电话:0570-36600163660019 八、地块所处地段介绍 衢州位于浙江省西部,钱塘江上游,金(华)衢(州)盆地西端,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8°01′一119°20′,北纬28°14′~29°30′。总面积8844.6平方公里。衢州南接福建南平,西连江西上饶、景德镇,北邻安徽黄山,东与省内金华、丽水、杭州三市相交。下辖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和开化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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