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YH-A3-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开国土出告字〔2017〕48号 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
广州开发区YH-A3-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开国土出告字〔2017〕48号 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开发区YH-A3-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二)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三、其他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其中新公司的股东须与申请人一致),报名申请时提交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若《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未明确新公司注册地址是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则须提交竞得后新公司注册地址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承诺书。 (二)配套中、小学建成后须无偿移交区教育部门。 (三)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四、出让方式:网上挂牌。采取“限地价+竞自持+摇号”的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出让起始价为最高限制地价,竞买方式为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居住建筑面积的5%,竞买人报出自持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为10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100%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7日; (二)报名申请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7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30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7年10月30日1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竞买人报出自持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为10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须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广州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相当于成交价20%部分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保证金超出定金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预付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在网上打印《成交通知书》,并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17年11月6日前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得人若要成立新公司,新公司成立时间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天。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新公司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办理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时,不得改变预先核定登记的企业名称、股东组成成分及投资比例,否则,我局不同意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竞得人超过承诺时间未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应向我局申请延期,若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我局不同意延期处理。 (十二)土地出让金支付金额及要求: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契税等费用。 (十三)地块土地出让金不含地下空间(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除外)价格。待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后,受让人需申请办理地下空间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除土地出让金及受政策明确不需计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外,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其余建筑面积按宗地公开出让成交时点的市场评估地价补缴。 (十四)建设期限:自土地移交之日起计,3个月内必须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6个月内动工(打桩)建设,36个月内必须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十五)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我委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www.gzlpc.gov.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大厦4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联系电话:82086586;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82208656;联系人:邵先生、陆小姐、郭小姐。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1、2-出让合同(样本).doc 2、3-规划条件及补充要求(YH-A3-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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