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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南通市土拍:起始价12.98亿出让主城区CR17034号优质商住地

园区资讯 2022-09-20 12:34:01 140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11月20日,南通国土局挂牌出让主城区一宗商住用地,地块编号CR17034,位于钟秀路北、大港河东,地块占地面积123407.56㎡,分为三个功能区,起挂价为10520元/㎡,将于12月26日竞拍。竞...

  11月20日,南通国土局挂牌出让主城区一宗商住用地,地块编号CR17034,位于钟秀路北、大港河东,地块占地面积123407.56㎡,分为三个功能区,起挂价为10520元/㎡,将于12月26日竞拍。竞得人须持有本地块不低于 60%的地上商业建筑, 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不得销售。

  主城区目前基本没有什么在售项目,去年底出让的三宗地块,目前公馆、九玺台已经入市,中海铂樾府12月开盘,急需补充地块,此次出让的地块位于主城核心区域,北邻通吕运河以及生态绿廊,除此之外更是临近万达、1912等商业项目,可以说是坐拥运河一线景观,又是主城区与五水的交汇区域,十分少有。而就在17日,绿城刚刚斩获R17027地块,地价为19130元/㎡。相信这宗地块入市,又将引起激烈的竞争。

  附:出让公告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通市本级网挂[2017]51号

  经 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2018年1月3日)内向崇川区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400万元(开工保证金人民币900万元、竣工保证金人民币900万元、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人民币3600万元、自持商业建筑按期开业运营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商业自持承诺书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李建林;联系电话:18912288617)。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2018年1月5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领取《成交确认书》。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商业自持承诺书、竞买保证金和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意见和崇川区财政局出具的保证金缴款凭证等材料。2.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商业建筑须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办结施工许可证和桩基开工),居住建筑不得少于居住总建筑面积的30%须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办结施工许可证和桩基开工),由崇川区人民政府会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开工,则开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首次动工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宗地总建筑面积的50%,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手续时,首次批准建设、预售面积不得少于宗地总建筑面积的50%。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48个月内全部竣工,并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崇川区人民政府会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竣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竣工,则竣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通过建设部门关于装配式建筑验收,若验收合格,崇川区人民政府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计利息);若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则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条款由崇川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和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各自职责负责监督。 3.竞得人如为崇川区外注册企业,则需在崇川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以上条款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崇川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 4.竞得人须持有本地块不低于60%的地上商业建筑,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不得销售,以上条款由崇川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或联合竞买人均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境内企业,或为有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境内子公司的境外企业。竞买人除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商业自持承诺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和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4)欠缴土地出让金的;(5)在南通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苏通园区)范围内取得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发建设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21日至 2017年12月11日,到 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12日 起至2017年12月2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22日11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CR17034;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时00分 至2017年12月22日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时00分 至2017年12月22日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时00分 至2017年12月26日11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5.涉及商业房屋的设计、审批、建设和销售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意见》(通政发[2014]64号)执行。 6.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的移交按《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通政规[2013]6号)执行。 7.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居住建筑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建筑节能65%;商业、办公等公建,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建筑节能65%。②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高度12米(含12米)以上住宅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成品住房比例100%。酒店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③给水、排水:项目应建设完善通畅的排水(雨、污水)管网,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雨、污水排口需征求市政排水部门(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意见;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规划用地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以上条款由崇川区人民政府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 8.商品住房价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通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政发[2017]4号)实行价格备案。 9.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统一要求进行围挡,有完善的进出入口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落实噪音、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以上条款由崇川区人民政府、南通市环保局和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 10.在约定交地后48个月内,自持地上商业建筑须满铺开业运营,崇川区人民政府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按期开业运营保证金(不计利息);逾期未满铺开业运营,则按期开业运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条款由崇川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南通市商务局负责监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联系电话:0513-59001186、59001958、59009530

  联 系 人:龚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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