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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重点项目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政策法规 2022-08-16 19:13:08 139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为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稳投资、保增长的拉动作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重点项目百日会战行动,为有序引导行动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在...

为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稳投资、保增长的拉动作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重点项目百日会战行动,为有序引导行动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尊重项目建设规律的前提下,发挥好行政执行力强的制度优势,汇集优势力量和资源,以饱满的会战状态抢抓黄金施工期,拼搏奋战一百天,继续保持投资增速全省领先优势,以有效投资对冲疫情负面影响,为落实“六保”、实现“六稳”奠定坚实基础,推动“都城地”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会战范围

绥化市域内省“百大项目”、市“百大项目”以及市本级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2、3)。

三、会战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11月10日,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四、具体目标

(一)开复工率目标。省“百大项目”开复工率达到100%;市“百大项目”开复工率达到100%;其他计划开工的市本级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到100%。

(二)投资完成率目标。开复工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年度计划投资的80%以上。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在保证100%开工基础上,必须保证100%完成年度计划投资。

(三)项目入统率目标。入统率实现应统尽统。

(四)竣工投产目标。计划在百日会战期间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项目,要确保建成投产或试运营。

(五)前期手续办理目标。要确保项目手续齐全。未开工的项目,加紧办理前期手续;已开工的项目,容缺审批前期手续不全的,要尽快完善。

五、工作职责

(一)市级责任领导。统筹抓好分管的省“百大项目”及市本级重点项目推进,负责项目手续办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适时调度,协调解决县级层面难以破解的问题。

(二)责任单位。牵头抓好项目建设推进,负责项目日常管理、信息报送等各类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工作。

(三)责任人。项目所在地政府对项目建设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实施好本地重大项目,负责项目手续办理,遇到疑难问题需市级协调解决的,及时向市级责任领导报告,共同研究解决。全力以赴加快工程建设,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施工,绝不允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生态环境行为。市本级项目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项目责任人。

(四)县级包保领导。各地市“百大项目”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包保,具体负责项目的牵头推进和组织实施,及时将项目有关情况向本地主要领导报告。

(五)首席服务员。为项目建设推进提供“保姆式”服务,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全程领办。时刻掌握项目建设最新进展,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包保领导反馈。同时,全程为项目单位提供政策解读及信息咨询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坚持专班推进机制。逐个项目建立推进专班,省“百大项目”和市本级重点项目由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担任专班班长,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专班责任人。市“百大项目”由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专班班长,包保副县级以上领导为专班责任人。

(二)坚持问题会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需多部门研究协商解决的,由项目推进专班班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会商,研究解决方案,限期解决。需市级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反馈,由市政府统筹研究协调解决。

(三)坚持动态管理机制。市“百大项目”因客观因素无法按预期推进的,要及时安排投资规模相当的项目进行调整替换。同时,把市“百大项目”作为省“百大项目”的储备库和后备军,适时将其中的大项目、好项目在省“百大项目”调整的“窗口期”纳入省“百大项目”管理,增强项目建设的整体竞争力。

(四)坚持定期调度机制。对照项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每月3次旬报,按批次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建设照片、视频资料,确保及时掌握项目最新进展。

(五)坚持督办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督办,市发改委针对建设速度不及预期的项目,经请示市政府同意,通过向专班班长和责任单位发工作提示单、督办单、警示函等方式,督促项目加快推进。百日会战结束后,对各地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比较,并将工作成果作为项目建设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保障

成立全市重点项目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张子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文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孙景山,副市长刘野、王雪峰、单伟红、来永见担任,成员由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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