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扫码体验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陆
  • 免费买房看房热线

    13564423349
    9:00-18:00全年无休,欢迎致电
  • 招商入驻热线

    000-000-0000
    赠送0万元店铺装修基金
  • 广告投放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135-6442-3349

    入驻热线

    135-6442-3349
  • 中厂之家APP

    随时掌握厂房动态

  •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厂之家微信公众号

安徽省政府发布征地最新地价标准"

政策法规 2022-08-16 20:06:08 167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规定,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现将《安徽...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规定,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依法至少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省人民政府委托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同步废止。2019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公告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房产资讯 更多+
招商推介 更多+
政策解读 更多+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135-6442-3349

24x7小时免费咨询

  • 上海市区中心B座40000-0000室
  • 中厂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关注官方微信

  • QQ在线客服1

    在线联系

    QQ在线客服2

    在线联系
Powered by  ©2022-2022 Comsenz Inc.( 沪ICP备000000000号-3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