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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长宁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的实施方案"

政策法规 2022-08-13 22:45:13 241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一、工作目标按照“整体政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要、提升办事体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体政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要、提升办事体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管理系统”)的持续开发建设,将社会投资、国有企业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新、改、扩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政府委托)和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办理范畴,进一步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前台一窗收发、后台联合会审”的政务服务路径,实现“以线上牵引线下,以线下监督线上”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二、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和组织架构

1.机构设置

区审批审查中心由区建设管理委(交通、水务)、区规划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区民防办、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房管局以及电力、燃气、供排水、通信等单位组成。中心主任由分管副区长岑福康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邓大伟同志担任,日常管理工作由区建设管理委牵头开展。

2.职能定位

区审批审查中心在市审批审查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工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实体化运作,负责区项目的收件、内转、发证、咨询,并协调推进审批审查、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验收等事项。

在不改变各部门现有审批职能的前提下,将包括社会投资、国有企业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府委托)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审批审查中心一口收、发件和协调服务。一是线上依托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一站式”在线办理。二是线下依托“一个窗口”(即审批审查中心前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窗”综办和服务。三是后台依托各审批部门,实现联合会审、联合监督和验收检查,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和协同机制,提升审批效率。

3、组织架构

区审批审查中心内设前台(综合窗口)和后台。

前台(综合窗口),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一口收件、申请材料内转、一口发证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前台人员,除生态环境、绿化市容、民防、应急局、科委、文旅局由行政服务中心派驻,其余由各部门分别派驻,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原则,按照“综合窗口”全覆盖的建设要求,将对企窗口集中整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后台,负责接收前台转来件的受理、审批;负责组织实施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验收。同时,负责对前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及疑难问题的咨询解答。后台的组织形式,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改扩建后实施集中办公,实现“审批不出中心”。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改扩建前,各部门可以沿用原先分散独立的办公形式,但应落实若干业务骨干专人入驻,作为本部门入驻代表,按照区工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负责协调推进本部门事项收件后的材料转送、受理、审批、检查、验收、出证等事项。

三、工作要求

(1)一套清单。各部门应按照拟入驻区审批审查中心的行政审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梳理本部门拟入驻事项、对应岗位和人员,加强事项办事指南、材料清单和业务操作手册标准化梳理,制定标准化材料清单和咨询解答知识库,严格落实前台人员按照清单办事。同时,针对部分项目涉及市级审批事项的情况,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由对应部门明确对口联络人和联系方式。

(2)一枚印章。经区政府同意后,区审批审查中心刻制并启用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印章和收件专用章。前台收件后,在收件单或收件材料上加盖审批审查中心收件专用章。未经前台收件的申请材料,后台不得受理。在审批结果告知单或通知书(具体参照附件3、4)上加盖审批审查中心印章。

(3)一窗收件。依托“一网通办”,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企业可在线申报、递交申请。已实现电子化审批的事项,由前台负责线上申请的接收,并提供申报指导和咨询服务;未实现电子化审批的事项,确需线下申报并递交纸质材料的,应通过审批审查中心前台统一收件,并依托综合窗口电子证照调用,实现线下办理事项的政府核发材料免于提交。前台根据标准化材料清单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即时转交至后台相关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前台退回补正,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时,前台应依托咨询解答知识库,提供有针对性的线下咨询服务,告知审批流程、需办理审批事项及所需材料。

(4)一站式审批。充分发挥审批审查中心体制机制的集成优势,推行一站式审批改革。已实现一站式审批的事项(一站式施工许可、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由对应牵头部门负责事项的受理和协调推进,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未实现一站式审批的事项,由后台各审批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对线上提交或前台转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批, 审批结果信息应及时提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覆盖面,研究推行一站式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一站式办理工程建设许可。

(5)一口发证。已实现电子化审批的事项,企业可登录审批管理系统在线领取相关证件。尚未实现电子化审批的事项,确需发放纸质证件的,由后台各审批部门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转交前台统一出件。

四、时间节点

2021年上半年,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更名为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明确工作要求和规则,报市审批审查中心备案。

2021年第三季度,完成各类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主线审批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详见附件 1)和对应部门、人员入驻。

2021年年底前, 完成各类工程建设投资项目辅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政府委托)(详见附件2、3)和对应部门、人员入驻,实现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工改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审批审查中心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协调推进中心挂牌和部门、人员入驻。重点做好区审批审查中心前台和后台建设。对于前台,各部门要配齐配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同时要加强对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于后台,加快推进各部门人员进驻审批审查中心。

2.强化一网通办。依托“一网通办”,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各审批部门要统一使用全市统一的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审批信息要完整录入审批系统,不得出现“一事项两登录、一材料两次报”的情况,实现各部门数据互通互联、实时留痕、资源共享。通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申报、受理、录入、流转、审批、监管、督办全程在线一体化运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充分放权赋能。进一步对接市级部门审批事权下放到区事项,加快推进审批职能向基层部门集中,审批部门向审批审查中心集中,为审批审查中心充分赋能。各审批部门应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审批流程,精简审批层级,原则上内部审批层级不得超过三级。

4.做好宣贯培训。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定期培训计划,通过采用形式多样、积极主动的方式加大宣贯力度,进一步营造改革氛围。区审批审查中心侧重加强对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和后台各入驻部门的业务培训,尽快提升窗口和入驻人员的办事效率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长宁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工作方案》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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