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扫码体验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陆
  • 免费买房看房热线

    400-123-4567
    9:00-18:00全年无休,欢迎致电
  • 招商入驻热线

    800-123-4567
    赠送0万元店铺装修基金
  •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123-4567

    入驻热线

    400-123-4567
  • 中厂之家APP

    随时掌握厂房动态

  •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厂之家微信公众号

8月16日东莞市土拍:起始价119484万元出让企石镇铁炉坑村2018WG019商住地块

土地政策 2022-09-28 15:55:01 0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8月16日以挂牌方式出让企石镇铁炉坑村2018WG019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1948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

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8月16日以挂牌方式出让企石镇铁炉坑村2018WG019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1948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是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申请人亦可在发布宗地公告后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服务部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17:00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6日10:00。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竞得方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分别签订《土地配建物业建设移交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该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18WG01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四)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7月17日至2018年08月16日到http://ggzy.dg.gov.c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7月17日至2018年08月16日到http://ggzy.dg.gov.c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16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8月1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http://ggzy.dg.gov.cn/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8WG019号地块:2018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18年08月16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按现状出让;成交后30日内由企石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宗地权利人需对自持商品住房、商业用房集中配置,自持经营(自持商品住房需用作租赁用途),在自持年限期间需整体登记、整体抵押,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手续(由市住建及房管部门进行监管)。

(三)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该宗地项目权利人应执行市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要求。

(四)宗地权利人须配建宗地住宅建筑面积10%的比例作为安居房,安居房可用于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用途。配建的安居房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可建建筑面积范围内,交付标准不低于该项目同类型住宅交付标准,建成后权利人须无偿移交给企石镇人民政府,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企石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办证过程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地块竞得人负责缴纳(由企石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竞买保证金设定为25000万元,竞买申请人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六)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18-27-1001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9年9月20日前开工,在2022年9月20日前竣工。

(七)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为155699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投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竞买的,将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买方式转为竞自持商品住房面积(自持商品住房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当竞买人报出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比例为100%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竞买的,竞买方式转为竞该自持商品住房的自持年限,竞报阶梯为5年,按照最先报出自持最高年限(70年)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9-26983283

企石镇,广东省东莞市下辖镇,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北部。企石镇东靠惠州市,西接石排镇、横沥镇,南邻常平镇、樟木头镇,北临东江。镇中心位置位于东经114°87′56″,北纬23°08′24″。

房产资讯 更多+
招商推介 更多+
政策解读 更多+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123-4567

24x7小时免费咨询

  • 上海市区中心B座40000-0000室
  • 中厂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关注官方微信

  • QQ在线客服1

    在线联系

    QQ在线客服2

    在线联系
Powered by  ©2022-2022 Comsenz Inc.( 沪ICP备000000000号-3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