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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合肥市土拍:出让肥西[2018]27号商住用地 总面积83058平方米

土地政策 2022-10-08 12:10:00 0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12月20日合肥市将迎来一场土拍大战,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肥西[2018]27号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83058平方米...

  12月20日合肥市将迎来一场土拍大战,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肥西[2018]27号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83058平方米,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出让年限70年。

  相关公告如下: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合国土资公告[2018]64号

  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肥西[2018]27号

  宗地总面积: 8305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柏堰科技园明珠大道与天龙关路交口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40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 150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16日 至 2018年12月18日 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16日 至 2018年12月18日 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29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2月18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2月20日14时30分 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国土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得人如在肥西县没有项目公司,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在肥西县成立全资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4、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5、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此款具体由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6、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第一期土地成交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

  8、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

  9、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KU1-2地块配建1所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3749平方米,规划建设应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等要求,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柏堰科技园管委会,且与KU1-1地块一期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移交标准由柏堰科技园管委会审核确定。不动产产权须直接登记至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10、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2017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就“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调研,若因日照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

  11、开工竣工要求: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②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③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国土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12、项目建设要求:①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持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向供电部门申请编制供电电源方案。②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③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④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2014〕129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13、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柏堰科技园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14、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不动产登记。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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