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重庆市奉节县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奉节县人民政府批准,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FJ-23-112号商服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2395平...
4月23日重庆市奉节县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奉节县人民政府批准,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FJ-23-112号商服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2395平方米,容积率大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1,出让年限40年。 相关公告如下: 重庆市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奉规资告(土)字[2019]1号 经奉节县人民政府批准,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FJ-23-112 宗地总面积: 23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奉节县兴隆镇友谊村3社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1 土地用途明细:零售商业用地 保证金: 100万元 备注: 1.各类规划控制线及控制要求见附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遵循原县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中明确的规划要求和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规定。 2.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35.28平方米(强制性)。 3..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意见。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03日 至 2019年04月23日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03日 至 2019年04月23日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23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4月2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9年04月23日17时00分 在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土地展示时间:2019年04月03日起至2019年04月23日止;展示地点:宗地现场。 申请人可自行或与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去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基本情况。在展示期内,有意竞买人须调查了解宗地的实际状况,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对宗地现状的完全了解和认可。 (二)依法按程序集体确定底价。其出让底价在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举行前,由县土地供应会审委员会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确定。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不成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意向竞买人多少确定出让方式:意向竞买人在2人(含2人)以上的确定为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意向竞买人只有1人的,确定为挂牌出让,竞买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出让报价单,且报价单上的报价等于或高于出让底价的成交。 (三)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上述费用全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四)付款方式: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出让价款。 (五)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地时间: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履行土地交付手续(土地现状条件)。 (七)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具体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八)违约责任:竞得人不按规定到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受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并按期竣工,如构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处置。 不可预见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可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在出让年期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九)其他规划条件及要求 标注为“强制性”规划条件应严格遵循,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竞得人必须按出让设定的土地用途(加油站)进行建设。 (十)补充地票规定 1.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不小于444平方米的《地票证书》,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规定核销相等面积的地票后方可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地票证书》的,或提交的《地票证书》可用面积小于444平方米的,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不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定金)。 3.竞买人尚未持有地票的,可到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购买取得《地票证书》,或商请向其他持有地票单位支付价款提供《地票证书》。 4.竞得人按“持票准入”核销的地票面积及购买地票的价款将载入出让合同,其价款可计入竞得宗地项目的开发成本。 (十一)竞买申请、履约保证金 1.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03日 至 2019年04月23日北京时间12:00(工作时间)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交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等证件(详细报名资料要求见该地块《奉节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第四章 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十一条)向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并索取相关资料。 2.建立资金、资格审查制度。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竞买人交纳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来源予以审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禁止参与竞买的市场主体名单和竞买文件要求审查竞买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投标、竞买人购地资金、资格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在 2019年04月2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交易中心王先生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陈先生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023-56683395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3-56551210 开户单位: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节支行,账号:5005012436000000033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奉节夔州路支行,账号:3148090104000834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奉节支行,账号:3801010120010015396-000。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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