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重庆市奉节县将举行一场土拍大战,经奉节县人民政府批准,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FJ-14-116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65338平方...
5月21日重庆市奉节县将举行一场土拍大战,经奉节县人民政府批准,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FJ-14-116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65338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出让年限70年。 相关公告如下: 重庆市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奉规资告(土)字[2019]3号 经奉节县人民政府批准,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FJ-14-116 宗地总面积: 6533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奉节县永安街道冒丰社区、魏家社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明细:城镇住宅用地 保证金: 58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002619BA0043 备注: 1.各类规划控制线及控制要求见附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遵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中明确的规划要求和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规定。 2.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30676平方米。 3.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执行(强制性)。 4.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并应临城市道路布置,且应对社会开放(强制性)。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30日 至 2019年05月21日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30日 至 2019年05月21日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21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5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9年05月21日17时00分 在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土地展示时间:2019年04月30日起至2019年05月21日止;展示地点:宗地现场。 申请人可自行或与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去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基本情况。在展示期内,有意竞买人须调查了解宗地的实际状况,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对宗地现状的完全了解和认可,如成交后在建设中遇有地下管线需搬迁的,请受让人及时报告出让人,由出让人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搬迁,其搬迁费在土地征收拆迁经费中列支。 (二)依法按程序集体确定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不成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意向竞买人多少确定出让方式:意向竞买人在2人(含2人)以上的确定为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意向竞买人只有1人的,确定为挂牌出让,竞买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出让报价单,且报价单上的报价等于或高于出让底价的成交。 (三)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上述费用全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四)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个工作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缴纳出让价款的50%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半年内缴清全部价款(分期付款应支付的利息已包含在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五)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地时间: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履行土地交付手续(土地现状:水、电、路三通条件)。 (七)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两年半内(具体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八)违约责任:竞得人不按规定到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并按期竣工,如构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处置。 不可预见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可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在出让年期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可以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并按申请变更时点的政策规定,由受让人补缴地价款后修订土地出让合同。 (九)其他规划条件及要求 1.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且商业建筑不得布局为沿街底层商业,应做集中商业;按照要求配置的公共厕所、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建筑面积应集中设置,宜与商业中心整体布局。商业中心建筑面积在5000-10000平方米的,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 2.沿滨江路头排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2米,后排建筑高度层层递进。 3.配套建设不低于10个班的幼儿园(FJ-14-67号宗地共享本宗地上配套的幼儿教育资源),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均不低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应独立占地且与居住小区及商业建筑分设出入口;开发商出资建设竣工后将其产权无偿移交给县教委,由县教委明确有关学校管理和使用。 4.配套建设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按本项目居住户数每100户配置不小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控制;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 5. 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 6.建设项目需进行多方案比选(强制性)。 7.按相关规定提交三维仿真电子模型(强制性);项目在实施外立面之前需进行外立面样墙现场确认(强制性)。 8.总建筑规模以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9.地下建筑规模以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建设竣工后须按当时的政策规定补缴地价款)。 10.宗地范围内有部分土地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对用地进行一定的工程处理,通过地质灾害评价后方能使用(由受让人付费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11. 根据建设需要若对宗地范围内的地下箱涵搬迁或改变其走向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受让人负责。 12. 该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指标标准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50%。 13.必须按“三星级”以上标准配套智慧小区的相关信息与服务设施设备。 14.按相关规范和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地下室。 (十一)补充地票规定、竞买申请、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交易中心王先生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陈先生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023-56683395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3-56551210 开户单位: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节支行,账号:5005012436000000033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奉节夔州路支行,账号:3148090104000834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奉节支行,账号:3801010120010015396-000。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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