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0WT05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2020W...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0WT05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20WT053 宗地总面积:22432.2平方米 宗地坐落:中堂镇湛翠村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用途名称:工业用地 面积:22432.20 投资强度:13400万元/公顷 保证金:6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4401120BA0006 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 起始价:1683万元 加价幅度: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0年05月1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09时3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只接受在东莞市注册登记且住所在中堂镇的独立企业法人单独申请;②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是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ggzy.dg.gov.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0年5月18日9:00至2020年5月29日9:3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内付清,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0WT05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27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27日到https://ggzy.dg.gov.c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2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05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https://ggzy.dg.gov.cn/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0WT053号地块:2020年05月18日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30日内,由中堂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60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19-04-1005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设定;2.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1年7月3日前开工,在2023年7月3日前竣工。 (四)建设环保标准详见《关于申请设定中堂镇2019年第005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中堂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成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须经得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中堂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808902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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