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禹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20...
经禹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21)078 宗地总面积:28972平方米 宗地坐落:远航路北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3.5 建筑密度(%):小于28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小于80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一般建成区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28972 土地级别:三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31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119421BA0004 起始价:6085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7月12日到河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7月12日到河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7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在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698房间)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自取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完全履行确认书和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二)资格审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文件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5号)文件规定,明确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土地竞拍。我局将在后置资格审核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审核,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将拒绝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许昌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许政办[2018]22号)精神及《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2021)078号宗地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2021)078号土地属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买人在报名前需全面了解禹州市相关政策,涉及有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要求,本次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以规划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六)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活动具体工作由禹州市地产交易中心全权实施。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受禹州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禹州市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电话:0374—8279359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凌娟 联系电话:0374-2077866 开户单位:禹州市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河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随机选择 银行帐号:河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随机选择 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楼市新闻|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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