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堰市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十...
经十堰市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十政储出(2021)11号 宗地总面积:19480平方米 宗地坐落:林荫大道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等于2.5 建筑密度(%):等于25 绿化率(%):等于35 建筑限高(米):等于80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中心城区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19480 土地级别:三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500万元 起始价:7300万元 加价幅度:1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出让金、存在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竞买人应单独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22日到登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22日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9月23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9月23日16时00分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拍卖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竞买人,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勘查的,请提前预约。 4.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杨瑾李金霖姚一龙 联系电话:0719-8102831、0719-81259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楼市新闻|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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