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TG2...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TG2021064 宗地总面积:87755平方米 宗地坐落:郴州市协作路南面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5.3 建筑密度(%):小于34 绿化率(%):大于30 建筑限高(米):小于100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中心城区 用途名称: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39489.75、48265.25 土地级别:四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7725万元 起始价:35450万元 加价幅度: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7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10时00分 备注: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面积<45%(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14000平方米),容积率<5.3,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00米。具体规划要求详见《关于储备2016-63号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资规条[2021]33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注:一.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二、挂牌条件:1.被征收人刘金华(湖南银光碳素有限公司)要求产权调换房在原地安置。因此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提供商业用房45057平方米,住宅用房5000平方米,共计50057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安置对刘金华的产权调换。2.新建商品房销售条件。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销售应符合下列规定(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的规定,被征收房屋原址新建商品房应在刘金华确认所有用于产权调换安置到位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方可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3、项目被征收房屋拆除工程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实施,拆除费用(含建筑垃圾清运费)600万元总包,并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单位签订合同。4、项目被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树木处置方式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意见执行。5、地块二1210.1平方米,地块三881.3平方米待征收完成后协议出让给竞得人。三、该宗地土地总面积87755平方米(其中商业分摊土地面积39489.75平方米,住宅用地分摊土地面积48265.25平方米)。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03日到http://www.hngtjy.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03日到http://www.hngtjy.com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0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http://www.hngtjy.com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TG2021064号地块:2021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06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根据《郴州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1.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 2.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正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3.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4.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http://www.hngtjy.com)封闭运行受理竞买申请、组织竞买并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17725万元。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部分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具体数额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总价款的20%以内约定);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土地成交价款溢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缴清。溢价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根据竞得人的申请,允许在1年内分期缴纳,但要按规定支付分期缴纳的利息。 五、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确定办法详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按照挂牌出让须知中的要求购买数字证书,自2021年11月12日起自行从网挂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应认真踏勘本次出让地块现场,并详尽了解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要求。 八、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日17时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及竞价应遵循挂牌出让文件中《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 十、本次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6日10时。 十一、网上挂牌结束后,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应当从网挂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买申请书(网挂)》样本,在5个工作日内,按《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要求向挂牌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最高报价者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办理有关手续;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按前述规则和须知的有关规定处理,取消竞买资格,并宣布网上挂牌竞得结果无效。 十二、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拒绝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或者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资料;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请到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ngtjy.com)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以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场所查询。 (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35—2369360 联系人:肖淑娟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三)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35—2362798 联系人:丁毅、廖珰珰 (四)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5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楼市新闻|2022-08-04
楼市新闻|2022-08-04
楼市新闻|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