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2021WR036...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21WR036 宗地总面积:22089.25平方米 宗地坐落:东莞市东坑镇新门楼村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80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面积:19880.3250、2208.9250 土地级别:五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34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4401121BA0052 场地平整:基础设施:三通:通水、通电和通路 起始价:66533万元 加价幅度: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12月0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 备注: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联合体各成员企业都得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并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是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一管理的各级公司。 (三)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人员。 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若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1年12月8日9:00至2021年12月22日10:00。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1WR03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0日到http://ggzy.dg.gov.c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0日到http://ggzy.dg.gov.c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2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http://ggzy.dg.gov.cn/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1WR036号地块:2021年12月0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34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购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方须按规字第2021-26-1010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3年2月10日前开工,在2025年2月10日前竣工。 (四)竞得人须无偿配建宗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0%的比例(即不少于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5965平方米)作为安居房并无偿配建相应的停车位(按计容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配1个停车位,不足100平方米按照100平方米计算,可办理独立产权证)。配建的安居房计容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计容建筑面积范围内,安居房的交付标准为精装房(不低于该项目同类型住宅交付标准,如无同类型住宅,装修标准应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停车位的交付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同类型停车位的交付标准。配建物业建成后竞得人须无偿移交给东坑镇人民政府或东坑镇人民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东坑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地块竞得人负责缴纳。(具体要求按《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并由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六)该地块项目商品住房销售申报均价不得高于23390元/平方米(毛坯交付标准),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执行和监管。 (七)如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东坑镇的,受让地块后30日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个自然日内)须在东莞市东坑镇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东莞市东坑镇缴纳)。(由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76429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入选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竞买的,交易系统暂停报价,转为通过网上终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终次报价区间为76429万元至76430万元,以终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所报的终次价格为成交价(最高溢价率为14.8%)。 (九)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先与东坑镇人民政府签订《东莞市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由东坑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中89号 联系人:刘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97001、1892823199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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