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青岛市宣布将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高新区两宗商住地块,这两幅地块总占地面积超8.57万平,规划总建面超15.43万平,其中配建5.89万平人才公寓,拍卖起始价为4000元/㎡,起拍总价6...
3月12日,青岛市宣布将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高新区两宗商住地块,这两幅地块总占地面积超8.57万平,规划总建面超15.43万平,其中配建5.89万平人才公寓,拍卖起始价为4000元/㎡,起拍总价6.1亿。本次拍卖会将于3月30日上午10时进行,设最高限价。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出让文件,这两幅地块执行土拍新规: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出资最高者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是竞房价,竞自持面积以及竞人才公寓配建公寓比例之后,青岛土拍再出新规。 地块信息 根据拍卖公告显示,两宗地块均位于高新区河东路以南、聚贤桥路以西、广盛支路两侧,其中编号G-2018-007-1地块占地面积24219.7㎡,规划建面43595㎡,配建人才公寓17218.184㎡,为住宅用地,楼面起始价为4000元/㎡,竞买保证金17000万元。 编号G-2018-007-2地块占地面积61512.8㎡,规划建面110723㎡,配建人才公寓41689.216㎡,为住宅和零售商业用地,楼面起始价为4000元/㎡,竞买保证金44000万元。 1、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出资最高者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土地最高限价成交、并有意向参与网下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竞拍。竞得人须同意在限地价、控房价的前提条件下,向红岛经济区自愿支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竞得人不得将该笔资金纳入拍卖地块上商品住房的成本核算及销售价格考虑因素。 2、依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关于确定河东路以南、聚贤桥路以西、广盛支路两侧二宗地块土地供应附加条件的复函》(青高新建〔2018〕13号),G-2018-007-1号地块应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17218.184平方米,G-2018-007-2号地块应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41689.216平方米。 G-2018-007-1、G-2018-007-2号地块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销售合同均价为798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可上下浮动10%。产权型人才公寓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5-180平方米内。 从地图上看,两宗地块位于高新区核心区域,河东路以南、聚贤桥路以西、广盛支路两侧,由于该地块邻河东路及广盛路,771、774及776路等多条公交车经过此地,出行较为方便。周边有晶岳广场、利客来、明佳购物广场及多家生活超市,另有前程幼儿园、蒲公英幼儿园、城阳区上马街道程哥庄小学、上马中心小学、红岛中心小学及山东师范大学红岛实验小学等,地块周边教育生活娱乐交通等配套十分齐全,居民居住于此十分方便。 两宗地块周边还有青岛澜湾艺术公园、青岛紫薇园、渔盐古镇韩家民俗村及伊甸园,未来居住环境可观。地块附近的项目有鲁商蓝岸新城,二期5#6#7#,小高层14F,高层21F、32F预计单价12000元/平,还有已建成的水岸人家、东风馨苑等小区,二手房源价格在14000元/㎡左右,未来发展潜力无限。 附土地出让公告全文: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青土资房告字〔2018〕404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两宗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1.上述两宗地块搭配出让,竞得人须同时报价同时竞得。 2.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3.依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关于确定河东路以南、聚贤桥路以西、广盛支路两侧二宗地块土地供应附加条件的复函》(青高新建〔2018〕13号),G-2018-007-1号地块应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17218.184平方米,G-2018-007-2号地块应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41689.216平方米,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按幢集中建设或在一幢楼内纵向集中分布。该项目若分期开发建设,其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先期开工建设。G-2018-007-1、G-2018-007-2号地块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销售合同均价为798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合同均价。项目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自筹。产权型人才公寓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5-180平方米内。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出让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土地成交后,高新区工商注册的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高新区工商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于网上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高新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新公司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出资最高者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土地最高限价成交、并有意向参与网下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竞拍。竞得人须同意在限地价、控房价的前提条件下,向红岛经济区自愿支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竞得人不得将该笔资金纳入拍卖地块上商品住房的成本核算及销售价格考虑因素。 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若没有竞买人参与网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竞拍,则由网上土地竞价中最后出价的竞买人以最高限价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下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将于2018年4月2日下午14:00在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28室举行,过时未到视为放弃竞买权,网下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委托中介机构主持拍卖会,费用10万元由竞得人支付。 四、拍卖文件的索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竞买人可于2018年3月12日至3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可于2018年3月19日9时至3月29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16时。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10:00 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转入网下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青岛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 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 办 人: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 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 联系电话: 0532-66966956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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