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六安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舒城县2018-20号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地块起始价302万元/亩,增价...
5月17日六安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舒城县2018-20号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地块起始价302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总面积31619平方米。 地块情况 2018-20号地块:该地块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宗地坐落于城区梅河东路南侧,华山路两,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4%,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保证金8000万元。 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3、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5月03日至2018年05月15日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4、申请人可于2018年05月03日至2018年05月15日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5月1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5、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5月17日10时00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进行。 其他事项 1.空中和地下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2.地块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与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2018-20号地块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规划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10%,各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及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文件》为准。 5.各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交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20%)不予返还;2018-20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10个月内动工建设。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7.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16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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