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楚雄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楚雄州国土资源局批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南新城2018-G-1号商服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6667平方米,起始...
5月30日楚雄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楚雄州国土资源局批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南新城2018-G-1号商服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6667平方米,起始价694.0347万元,出让年限40年。 地块信息 2018-G-1号地块:该地块为批发零售用地,宗地坐落于楚雄市东南新城东升路西侧。容积率小于或等于0.8,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保证金150万元,加价幅度6.667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5305918IA0031。 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单宗地块在挂牌截止时仍有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和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1、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5月28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号为:24100601040006193;开户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挂牌出让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竞买申请人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及矿业权交易服务科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4、本次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受让人自行向楚雄市地方税务局缴纳。 5、本次出让的宗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需提供本加油站州级及以上商务部门核准的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原件后方可参加竞买。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公告挂牌出让相关材料,以挂牌出让相关材料或现场竞价中挂牌主持人宣布的为准。 须知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27日至2018年05月28日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27日至2018年05月28日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2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5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2018-G-1号号地块:2018年05月18日08时00分至2018年05月30日15时00分。 5、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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