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6月15日以挂牌方式出让虎门镇金洲社区2018WG005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9843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
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6月15日以挂牌方式出让虎门镇金洲社区2018WG005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9843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地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申请人亦可在发布宗地公告后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服务部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17:00,网上报价期限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5日10:00。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10天,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天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18WG00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5月14日至2018年06月13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5月14日至2018年06月13日到http://ggzy.dg.gov.c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1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6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http://ggzy.dg.gov.cn/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8WG005号地块:2018年05月31日00时00分至2018年06月15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虎门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90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批字第2017-03-1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9年7月20日前开工,在2022年7月20日前竣工。 (四)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时(土地单价36400元/平方米,楼面单价14000元/平方米,总价竞拍至125280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地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买方式转为竞商品住房总面积中自持租赁住房面积比例(租赁住房自持期限:租赁住房自持年限至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之日止),按照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截止时竞买人报出商品住房总面积中自持租赁住房最高比例或最先报出自持租赁住房总面积比例达50%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宗地权利人对自持租赁住房集中配置,自持经营(需用作租赁用途),在自持年限期间需整体登记、整体抵押,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手续(由住建及房管部门进行监管)。 (六)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26983291 (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 交易中心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28330692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28330619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 联系人:谢先生、潘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1、28330692 虎门镇,隶属于广东省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西南部、珠江口东岸,距市政府所在地莞城26公里,镇中心区俗称太平,中心位置是东经113°49′33″、北纬22°4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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