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喀什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叶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叶城县4宗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宗地块总面积17881.55平方米,分别为G2018-05...
5月18日喀什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叶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叶城县4宗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宗地块总面积17881.55平方米,分别为G2018-05号地块、G2018-05号地块、G2018-12号地块、G2018-16号地块,出让年限70年。 地块详情 G2018-05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叶城县文化东路南面2社区1号地块(少年宫南侧信用社家属院东侧),宗地总面积6621.58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5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保证金200万元。 此外,本宗地存在多用途情况,总面积6621.58平方米,住宅为主,可兼容商业(具体面积分配详见评估表)。起拍价、加价幅度拍卖当天现场公布。绿化率≥35%其中小区绿化≥25%,公共绿化≥10%。 G2018-05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叶城县文化东路南面2社区2号地块(少年宫南侧信用社家属院东侧),宗地总面积5674.29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5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保证金200万元。 此外,本宗地存在多用途情况,总面积5674.29平方米,住宅为主,可兼容商业(具体面积分配详见评估表)。起拍价、加价幅度拍卖当天现场公布。绿化率≥35%其中小区绿化≥25%,公共绿化≥10%。 G2018-1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新城南路西侧3社区1号地,宗地总面积4110.6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保证金200万元。 此外,本宗地存在多用途情况,总面积4110.60平方米,住宅为主,可兼容商业(具体面积分配详见评估表)。起拍价、加价幅度拍卖当天现场公布。绿化率≥35%其中小区绿化≥25%,公共绿化≥10%。 G2018-16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恰瓦克路西侧法伊萨乐1号小区南侧(37社区1号地块),宗地总面积1475.08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保证金200万元。 此外,本宗地存在多用途情况,总面积1475.08平方米,住宅为主,可兼容商业(具体面积分配详见评估表)。起拍价、加价幅度拍卖当天现场公布。绿化率≥35%其中小区绿化≥25%,公共绿化≥10%。 时间地点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28日至2018年05月17日到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新疆荣达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28日至2018年05月17日到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新疆荣达拍卖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8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5月17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5月18日12时00分在叶城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进行。 相关了解 喀什是维吾尔语“喀什噶尔”的简称,位于祖国西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东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依喀喇昆仑山与西藏阿里地区为邻,西靠帕米尔高原,东北与阿克苏地区柯坪县、阿瓦提县相连,西北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克陶县相连,东南与和田地区皮山县相连。 叶城县为叶尔羌的简称,县因叶尔羌河而得名。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南依喀喇昆仑山和昆仑山脉,北接开阔平原,紧连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叶尔羌河畔上游,地形南高北低。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农牧结合的农业县,也是中国西部边陲的军事重镇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边境县。叶城县素有“中国核桃之乡、石榴之乡、玉石之乡、歌舞之乡”的美称。 竞买规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其他事项 1、宗地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叶城县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最终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2、本次拍卖只接受竞买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需提交的其他资料现场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 3、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叶城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要求交清成交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4、竞得人反悔、拒签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纳相关费用的,均视为违约,其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让宗地详细情况、有关土地交付及成交价款给付要求等内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资料》及有关图纸。 6、本次拍卖出让的土地起拍价和最终成交价为土地价款,不含相关税费。(起拍价和成交价不包括地面建筑物、附着物等补偿费,地面建筑物、附着物等补偿费由竞得方按照实际评估价进行补偿)。7、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交易信息网查询、喀什日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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