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3月7日以拍卖方式出让动车站南广场ps拍-2018-02号商服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PS...
根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3月7日以拍卖方式出让动车站南广场ps拍-2018-02号商服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PS拍-2018-02号该宗地位于莆田市火车站站前片区(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2358.47平方米。PS拍-2018-02号地块用途为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会展中心),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审[2018]14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55%;(二)容积率≤1.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8000m2)(三)绿地率≥10%;(四)建筑高度≤34米;(五)主要出入口:东侧、西侧、北侧、南侧,其中机动车出入口应右进右出控制。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莆政办【2016】7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进度滞后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1、本市房地产公司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如未在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或无法确保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将不能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如已经建设的,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已经动工建设,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2、本市房地产公司已建但未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项目,限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明确幼儿园举办者,确保2016年8月份正常招生。对逾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已达成者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2月14日至2018年03月06日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07日至2018年03月07日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06日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3月07日09时33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3月07日10时00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8-02号地块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8年3月6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3441501040000188;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00158989090016999;3、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059。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国辉 联系电话:0594-2631990 莆田是福建地级市,古称“兴化”,又称“莆阳”、“莆仙”,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美誉,是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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