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决定,4月11日以挂牌方式出让邯丛出告字【2018】01号工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
根据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决定,4月11日以挂牌方式出让邯丛出告字【2018】01号工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4月09日到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4月09日到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0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4月1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邯丛出告字【2018】01号号地块:2018年03月26日09时00分至2018年04月11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4、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5、保证金交纳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6、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为准,具体用地性质和指标要求详见邯郸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规划条件,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 7、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8、本次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9、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联纺东路丛台广场西南角 联系人:崔先生、汲女士 联系电话:0310-8602256、0310-7116986 邯郸,河北省省辖市,位于河北南端,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处,西依太行山脉,东连华北平原,北连邢台、南毗安阳,素称河北省的南大门,是国务院批准具有地方立法权的18个较大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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