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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亳州市土拍:以起始价2400万出让利辛县GT[2018]04商住地块

行业报告 2022-09-21 17:20:00 94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4月18日亳州市将迎来一场土拍大战,经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利辛县GT[2018]04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总面积20080.84平方...

  4月18日亳州市将迎来一场土拍大战,经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利辛县GT[2018]04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总面积20080.84平方米,起拍价2400万元,出让年限70年。

  地块情况

  GT[2018]04号地块:此地块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宗地坐落于世纪大道西侧,长春路北侧。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0%,保证金1500万元。可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高于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18日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18日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8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4月18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4、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4月18日00时00分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公告事项

  [特别提示]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我局会同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4月18日12时根据申请报名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三、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18日11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11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4月18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30日下午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8年4月18日下午15时,拍卖地点定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县政府回购全部住宅用于安置,住宅户型以城关镇政府、房产局具体要求设计,回购价格为4000元/㎡。

  (三)回购付款方式: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办齐后付总回购款10%;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付到总回购款40%;具备验收条件备案后付到总回购款80%;竣工验收(回购房及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付到总回购款95%,剩余5%用于质量保证金。

  (四)沿政通路30米绿线应按园林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建成后无偿交由政府管理使用。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必须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一个月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八)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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