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青浦区招挂复合宅地、商住地各一宗,预计9月5日出让,8月22日确定出让方式。其中宅地位于华新镇、商住地位于盈浦街道,地块总出让面积68219㎡,总建筑面积111198㎡,总起...
近日,上海青浦区招挂复合宅地、商住地各一宗,预计9月5日出让,8月22日确定出让方式。其中宅地位于华新镇、商住地位于盈浦街道,地块总出让面积68219㎡,总建筑面积111198㎡,总起价18.5亿元。
青浦区盈浦街道观云路南侧23-01地块 地块东至黄泥娄路,南至三分荡路,西至青泰路,北至观云路,用地性质为商住地,出让面积38649㎡,容积率1.5,建筑面积57973㎡,其中商业服务业用房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0%,需全部自持。 起价81163万元,楼面起价14000元/㎡,住宅套数下限为441。 地块曾于2017年7月5日公告过,当时楼面起价为22000元/㎡,但由于无人申请,撤销出让;此次楼面起价14000元/㎡比之前相比,下调8000元/㎡。 地块要求: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计2029.05平方米以上。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5%(计6087.15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3、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00.0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38551.98平方米以上。 4、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0%,计32464.82平方米以上。 5、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项目结合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须设置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绿色低碳展示中心,权属归受让人所有,由受让人负责运营管理。 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东侧27-01地块 地块东至南舍江,南至华志路,西至新府中路,北至华速路,出让面积29569.7㎡,容积率1.8,建筑面积53225.4㎡,地上建筑限高不大于50米,不小于24米。 地块起价103790万元,楼面起价19500元/㎡,住宅套数下限515。 地块要求: 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5 %(计7983.82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2、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计2661.27平方米以上,需全部全装修。 3、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00.0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计 50564.19平方米以上。 4、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60.0 %,计 31935.28 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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