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祁国土告字[2018]02号) 经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祁国土告字[2018]02号) 经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6-03 宗地总面积:44343.27平方米 宗地坐落:祁县县城友谊西路北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40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3733万元 起始价:3733.32万元 加价幅度:10万元 备注:1.地块总面积49897.40平方米(合74.85亩),其中:道路面积5554.13平方米(合8.33亩),出让面积44343.27平方米(合66.52亩)。2.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其中:城镇住宅占地面积24965.26平方米(合37.45亩),批发零售占地面积19378.01平方米(合29.07亩);3.建筑限高为友谊路中心北150范围内地上16米、地下6米,其它地段地上40米、地下10米;4.建筑面积地上不大于57646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不大于32455平方米,商业不大于25191平方米,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5.土地使用权起拍价为3733.3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733万元。地面建筑为厂房、办公楼及其他建筑,建筑面积约6600余平方米,另外还有若干树木。地面建筑及附着物起拍价为84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6-03号宗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1月30日至2018年02月26日到祁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事务所(国土局77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1月30日至2018年02月26日到祁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事务所(国土局778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2月2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2月28日10时30分在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四)其他建设要求,按祁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条件实施。 (五)本宗地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登记费用。 (六)祁县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七)1、2016-03号宗地住宅建设时,套型建筑面积应根据征收补偿房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合理建设,以满足不同家庭就近选择回迁安置房。2、商住楼、商务楼建设时,应根据征收补偿营业用房套型面积比例,合理设置商业用房套型面积,以满足各类型回迁安需求。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建设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工作用房),且需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用房。4、按商品住宅建筑总面积的5%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建设条件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若一年内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条件需按届时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丹枫城区管理委员会丹枫东街昌源大厦国土资源局5层 联系人:渠先生施先生 联系电话:0354-5522414 开户单位: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 开户银行: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357103010300000015531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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