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挂牌1宗商住地,即富春73号地块(富阳秦望城市眼项目地块),起始价67亿元,起始楼面价8778元/㎡。上限价格87.1亿元,上限楼面价11412元/㎡。该地块预...
11月15日,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挂牌1宗商住地,即富春73号地块(富阳秦望城市眼项目地块),起始价67亿元,起始楼面价8778元/㎡。上限价格87.1亿元,上限楼面价11412元/㎡。该地块预计12月16日出让。 富春73号地块,为富阳秦望城市眼项目,位于富春街道秦望区块,东至江滨西大道与富春江,西至文教路,南至16米规划道路,北至体育馆路与开源路。地块总出让面积217071㎡,综合容积率3.5,建筑面积763261.1㎡。 地块所建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26300元/平方米,且毛坯销售最高单价不高于28930元/平方米。如实施装修销售的,装修价格不高于3500元/平方米。
地块距离杭富城际铁路桂花西路站约1.2公里。版块内最近成交地块是大家于今年3月22日竞得的金秋大道宅地,楼面价10006元/㎡。 此次挂牌的富阳秦望城市眼项目地块,分为6个小区块 73-A、73-B两地块内要求在裙房部分集中建设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专业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等)一座,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0平方米,面积允许在两地块间进行平衡,商业综合体不得分割预(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集中建设酒店一座,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38000平方米,要求按照不低于国内五星级酒店标准进行设计,客房数不小于300间;除酒店外,地块内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的用房,可售部分最小产权分割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 73-C地块内配套公建(包含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中需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包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内设一处面积不小于200方的大会议室;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百户且不小于300平方米;社区文体活动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以上配套公建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并交付使用,统一无偿移交富春街道办事处。 地块内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公厕建设需符合城管环卫处相关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城管环卫处;按《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配建一处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站建设需符合城管环卫处相关要求。 73-D地块内配套公建(包含住宅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中需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百户且不小于300平方米;按照《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要求配建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及用房。以上配套公建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并交付使用,统一无偿移交富春街道办事处。 住宅区块及水街分别按《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配建一处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站建设需符合城管环卫处相关要求。地块内建设秦望商业水街,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0平方米;地块内结合秦望商业水街一并建设秦望浦,确保水系南北直至富春江贯通,渠道宽度不小于15米,渠底深不小于1.3米。水系具体线位及相关附属设施需满足汛期过洪及水利部门相关要求,具体在方案审查阶段明确。地块内所有商业建筑可售部分最小产权分割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 73-E地块内配套公建(包含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中: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百户且不小于300平方米; 按照《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要求配建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及用房;以上配套公建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并交付使用,统一无偿移交富春街道办事处。按《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配建一处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站建设需符合城管环卫处相关要求。 73-F地块内配套公建(包含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中: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百户且不小于300平方米;按照《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要求配建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及用房;以上配套公建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并交付使用,统一无偿移交富春街道办事处。按《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配建一处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站建设需符合城管环卫处相关要求。 地块之间各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不允许平衡计算。出让地块范围外的公共通道及相关道路附属设施(如架空连廊、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不计入地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出让地块范围内的秦望隧道及地铁附属设施不计入容积率。 此外,跟据秦望“城市眼”项目出让商务条款规定,项目需代建以下建筑: 1、要求受让方一体化建设秦望广场,广场用地面积约5. 5万方(具体面积以政府批准方案为准),广场设计方案须经区城规会审议决定后与广场周边建筑及水系景观同步建设、验收并交付使用,由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部门审计认可的成本价支付相关费用,产权归属政府。 2、要求受让方一体化建设科技馆地块,科技馆地块用地面积13755平方米,建设科技馆一座、配套建筑若干,科技馆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方、不大于14000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科技馆设计方案须经区城规会审议决定后与广场周边建筑及水系景观同步建设、验收并交付使用,由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部门审计认可的成本价支付相关费用,产权归属政府。 3、73-A, 73-B地块间的架空连廊由受让方统一管理维护,其余地块间的公共通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如架空连廊、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由受让方结合地块开发同步规划并实施建设,由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部门审计认可的成本价支付相关费用,产权归属政府。 4、73-A, B地块地下空间由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结合秦望广场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开发单位(不包括地下环道、匝道、秦望隧道及相关市政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6万方(具体面积以政府批准方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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