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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南京市土拍:总起价96.6亿挂牌12宗地块,总建面129.3万方

土地政策 2022-09-15 12:03:00 122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11月28日,南京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9年宁新区出第06号、2019年宁出第13号)。  本次共挂牌12宗地块,其中涉宅用地7宗,商业及其他用地5宗。总出让面积51.4...

  11月28日,南京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9年宁新区出第06号、2019年宁出第13号)。

  本次共挂牌12宗地块,其中涉宅用地7宗,商业及其他用地5宗。总出让面积51.4万方,总建筑面积129.3万方,总起价96.62亿元,预计12月31日出让。

  这些地块分布于江北新区(5宗)、栖霞区(1宗)、六合区(1宗)、江宁区(5宗)。

  

  NO.新区2019G15江北新区江北快速路以东、临滁路以南地块

  地块北至临滁路,西至江北快速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新浦路,为住宅用地。

  出让面积78325.44㎡,容积率1-2,建筑面积156650.88㎡。起始价257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6406元/㎡,最高限价360000万元,上限楼面价22981元/㎡。

  出让条件:

  (1)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无容积率奖励。地块内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2)地块内220kv高压杆线迁改由新区公建中心负责,地块成交后半年内完成。

  NO.新区2019G16江北新区研创园02-04-01地块

  地块东至规划商办地块,南至城南河路,西至青奥北路,北至青奥北路,为商业用地。

  出让面积32452.74㎡,容积率6.2,建筑面积201206.99㎡。起始价31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541元/㎡。

  出让条件:

  (1)地块内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3%。

  (2)地块内除酒店式公寓外须全部建设酒店,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由竞得人自持经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无容积率奖励。地块内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NO.新区2019G17江北新区研创园02-04-02地块

  地块东至南农泵站,南至城南河路,西至规划商办地块,北至青奥北路,为商业用地。

  出让面积27054.81㎡,容积率1.01-2.47,建筑面积66825.38㎡。起始价13500万元,起始楼面价2020元/㎡。

  

  出让条件:

  (1)地块内地上建筑面积全部由竞得人自持经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2)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无容积率奖励。地块内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3)允许02-04-02地块与2018G09(02-11)地块通过架空连廊连接,两地块红线外连廊面积及容积率计入02-04-02地块。连廊功能为交通及商业。连廊可建设两层,下部净空高度不小于5米。

  NO.新区2019G18江北新区泰山西路东侧03-08地块

  地块东至泰来苑,南至招商御澜府,西至泰山西路,北至规划基层社区,为住宅用地。

  出让面积20294.71㎡,容积率1.01-2.8,建筑面积56825.19㎡。起始价62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0911元/㎡,最高限价90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5838元/㎡。

  出让条件:

  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应100%实行全装修成品住房交付,无容积率奖励。

  NO.新区2019G19江北新区东大路以南、泰山西路以东地块

  地块东至教堂,南至规划基层社区,西至泰山西路,北至东大路,为住宅用地。

  出让面积13033.28㎡,容积率1.01-2.8,建筑面积36493.18㎡。起始价39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0687元/㎡,最高限价56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5345元/㎡。

  出让条件:

  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应100%实行全装修成品住房交付,无容积率奖励。

  NO.2019G100栖霞区仙林街道学子路南延东侧地块

  地块东至仙林街道集体土地,南至仙林街道集体土地,西至学子路,北至规划道路,为社会福利用地。

  出让面积13160.33㎡,容积率1-1.25,建筑面积16450.41㎡。起始价3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824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经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同意。

  (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NO.2019G101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池湖南侧地块

  地块东至龙城路,南至浦六路,西至华欧大道,北至环龙池路,为商住用地。

  地块共有3个分区,总出让面积92613.07㎡,综合容积率2.33,建筑面积215435.31㎡。起始价126000万元,起始楼面价5849元/㎡,最高限价182000万元,上限楼面价8448元/㎡。

  出让条件:

  (1)A、B分区在符合高度分区要求基础上,方案可统一设计,高度以外的规划指标可统筹计算;A、B、C分区地下空间在合理功能分区的情况下可整体设计。

  (2)A、B分区商业办公建筑占A、B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15%,且配套商业的布置宜集中在临近C分区的区域。

  (3)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682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房管理相关要求。

  (4)C分区地上所建建筑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且须建设一座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7万平方米的酒店。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6)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NO.2019G102江宁区开发区天元三路以南、牧浦街以东地块

  地块东至现状,南至现状,西至牧浦街,北至天元三路,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

  出让面积3291.04㎡,容积率2.2,建筑面积7240.29㎡。起始价3700万元,起始楼面价5110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240.29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用地规模不小于6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不得大于1000平方米。上述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建筑面积共计不小于1170平方米须由江宁区政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江宁区政府,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江宁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

  (3)地块内需配建500-10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设施,其余部分可兼容办公功能,所建办公建筑面积的15%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江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NO.2019G103江宁区高新园知行路以东、凤水路以北地块

  地块东至现状河道,南至凤水路,西至知行路,北至规划道路,为居住社区中心用地。

  出让面积25977.25㎡,容积率2,建筑面积51954.5㎡。起始价17000万元,起始楼面价3272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社区中心及旅馆混合用地,其中居住社区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9450平方米。

  (3)除须移交的建筑外,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须由竞得人自持10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10年后旅馆用房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5)地块内须建设居住社区中心,具体要求如下:1、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50平方米。其中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②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④社区养老院,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⑤残疾人之家,可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共享。2、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9400平方米。其中①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②体育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③街镇管理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⑤育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⑥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须设在建筑首层;⑦邮政支局,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⑧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不大于2000平方米;⑨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以上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镇管理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育儿园、邮政支局、公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院、残疾人之家,建筑面积共计15950平方米须由江宁区政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给江宁区政府,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江宁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

  NO.2019G104江宁区禄口空港新城飞天大道以西、信诚大道以北地块

  地块东至飞天大道,南至信诚大道,西至朝霞路,北至礼尚路,为商住用地。

  地块共有3个分区,总出让面积71400.21㎡,综合容积率2.18,建筑面积155397.76㎡。起始价105000万元,起始楼面价6757元/㎡,最高限价151000万元,上限楼面价9717元/㎡。

  出让条件:

  (1)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35米,建筑、构筑物最高点高度(包括所有突出物)应以机场空管部门书面意见为准。

  (2)C分区地面为城市道路,在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等要求前提下出让地下空间,出让范围为道路路面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3)竞得人须建设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商业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且整体运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5)竞得人须在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6)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NO.2019G105江宁区禄口空港新城信诚大道以北、星汉路以东地块

  地块东至羲和路,南至信诚大道,西至星汉路,北至礼尚路,为商住用地。

  地块共有3个分区,总出让面积73495.55㎡,综合容积率2.35,建筑面积172504.42㎡。起始价119000万元,起始楼面价6898元/㎡,最高限价171000万元,上限楼面价9913元/㎡。

  出让条件:

  (1)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35米,建筑、构筑物最高点高度(包括所有突出物)应以机场空管部门书面意见为准。

  (2)C分区地面为城市道路,在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等要求前提下出让地下空间,出让范围为道路路面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4)竞得人须在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5)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NO.2019G106江宁区东山街道上高路以东、天云路以南地块

  地块东至天宁路,南至万安西路,西至上高路,北至天云路,为住宅用地。

  地块共有3个分区,总出让面积63132.42㎡,综合容积率2.47,建筑面积155826.57㎡。起始价190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2193元/㎡,最高限价273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7519元/㎡。

  出让条件:

  (1)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50米。

  (2)规划建筑高度控制指标应符合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3)C分区地面为基层社区中心游园绿地,在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等要求前提下出让地下空间,出让范围为绿地标高以下-2至-8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C分区与A、B分区的地下空间整合设计,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4)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7640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房管理相关要求。

  (5)B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006.72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建筑面积共计1570平方米须由江宁区政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给江宁区政府,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江宁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

  (6)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7)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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