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3月24-25日发布了第四批、第五批国有建设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将于近期出让以下地块,用地位于兴宁区、江南区、高新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面积约637亩...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3月24-25日发布了第四批、第五批国有建设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将于近期出让以下地块,用地位于兴宁区、江南区、高新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面积约637亩。 1、兴宁区 地块一:450102101202GB00097。位于那况路南侧、松柏路东侧,拟出让面积76.225亩,容积率>2.0且≤2.5,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1%-3%)。 地块二:450102101202GB00098。位于那况路南侧、松柏路东侧,拟出让面积119.762亩,容积率>1.5且≤2.1,用途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30%-35%)。 教育配建要求:一处不少于18班幼儿园,用地面积约9108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004.8平方米;一处不少于36班小学,用地面积约34231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6167平方米。 自持要求:地块二中的商业服务业部分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酒店及其附属服务设施,该30000平方米的酒店及其附属服务设施部分建筑面积的产权须由竞得人自持,自持时间不低于20年(持有时间起始点以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 2、江南区 地块一:450105003209GB00203。位于邕津路以东、江南大道以南,拟出让面积65.961亩,容积率>2.0且≤2.5,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1%-5%)。 地块二:450105003209GB00198。位于上津路以北、邕津路以东,拟出让面积46.490亩,容积率>2.0且≤2.5,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1%-5%)。 地块三:450105003209GB00199。位于上津路以北、贵和路以西,拟出让面积13.240亩,容积率>3.0且≤3.5,用途商务(28%-33%)、零售商业。 教育配建要求:一处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163.8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908平方米;一处36班小学,用地面积不小于21552.2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9463平方米。 自持要求:竞得人须在地块三商务部分自持不少于8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办公物业,自持时间不少于10年(持有时间的起始点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 3、高新区 地块一:450107008002GB00502。位于新峰路南面、连庄路西面,拟出让面积约21813.77平方米(折合32.721亩),容积率≥1.0且≤3.0,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二:450107008002GB00504。位于新峰路南面、连庄路西面,拟出让面积约28394.23平方米(折合42.591亩),容积率≥1.0且≤3.0,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教育配置要求:12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不少于6120平方米。 4、高新区综合保税区 A地块:450108001205GB00166。位于华威路南侧、华海路西侧及平乐大道西侧、华威路南侧,拟出让面积约27670.14平方米(折合41.505亩),容积率>1.5且≤3.0,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 B地块:450108001205GB00167。位于华威路南侧、华海路西侧及平乐大道西侧、华威路南侧,拟出让面积约82980.46平方米(折合124.471亩),容积率>1.5且≤3.0,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 教育配置要求:12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约6104平方米。 5、高新区综合保税区 地块:450108001205GB00165。位于华威路南面、金良路北面,拟出让面积约49056.14平方米(折合73.58亩),容积率>1.5且≤3.0,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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