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3月26日以挂牌方式出让2018-14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27892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二、中华人...
根据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3月26日以挂牌方式出让2018-14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27892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竞买土地后未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2月14日至2018年03月22日到霸州市益津北路122号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十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1018房间)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2月14日至2018年02月22日到霸州市益津北路122号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十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1018房间)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2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3月22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8-14号地块:2018年03月17日09时00分至2018年03月26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申请人在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22日15时前(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咨询),持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到霸州市益津北路122号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十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1018房间)索取挂牌文件,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15时前,15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2.(1)本次公告后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机及网上报名。 (2)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霸州市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霸州市益津北路122号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十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1018房间) 联系人:樊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6——78686170316——7212217 霸州市是廊坊市代管的县级市,河北省首批扩权县市之一,地处河北省冀中平原东部,位于京、津、保三角地带中心,属环京津、环渤海城市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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