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清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拟将1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清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拟将1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公告期: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2月2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西侧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3-7236600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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