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肥乡区国土资源局决定,4月2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fx2017-32、33、34、35、36、37六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
根据邯郸市肥乡区国土资源局决定,4月2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fx2017-32、33、34、35、36、37六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09日至2018年04月28日到邯郸市肥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国土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09日至2018年04月28日到邯郸市肥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国土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4月2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4月29日09时00分在邯郸市肥乡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3、竞得人应在签订出人合同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4、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一切税费,竞得人除应按出让合同缴纳出让价款外,其它税费由竞得人另行向政府部门缴纳。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安路西97号 联系人:桑先生许女士 联系电话:8555378 肥乡区隶属于河北省邯郸市,东与广平县交界,南与成安县相连,西与邯山区接壤,北与永年区、丛台区、曲周县毗邻。介于东经114°37′—115°01′、北纬36°29′—36°40′之间,总面积503平方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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