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马鞍山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 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马土让2018-30号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地块总面积72293.36平方...
5月10日马鞍山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 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马土让2018-30号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地块总面积72293.36平方米,起始价3亿元,出让年限70年。 相关公告如下: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马国土出让告字[2018]17号) 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建设用地面积(㎡) 规划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万元) 土地竞买保证金 建设工期 马土让2018-30号 湖南东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东至恒山路、南至湖南东路、西至软件路、北至嘉陵江路 72293.36(约108.44亩) 居住用地 1.0≤R≤1.5 住宅:70年;其他按照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30000万元(约276.65万元/亩) 15000万元 24个月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至出让金的50%,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地上垃圾、土方、水塘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付。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5、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6、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7、项目建设条件:(1)幼儿园。竞得人需在地块内配置一处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幼儿园需与项目同步建设。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建设幼儿园,并承担全部费用。建设方案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并报规划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建成后经区教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产权归区政府所有,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2)农贸市场。竞得人需在地块内配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菜市场,其底层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竞得人负责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实施,建成后产权及管理无偿移交给区政府,菜市场须与项目同步实施;(3)老年服务站。竞得人需结合公共建筑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老年服务站,建设资金由竞得人负责,建成后产权及管理无偿移交给区政府,由区政府交由街道(社区)安排使用;(4)公厕。竞得人需在地块内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公厕,可结合公共建筑一并设置,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建成后经验收合格产权和管理无偿移交给市环卫部门。 宗地编号: 马土让2018-30号 宗地总面积: 72293.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湖南东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55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 15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8217BA0084 场地平整:地块范围内房屋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地上垃圾、土方、水塘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起始价: 300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招标、拍卖、挂牌或者采购活动。(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11日 至 2018年05月07日 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5月08日 至 2018年05月08日 到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5月0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5月10日10时00分 在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二)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黄女士、史先生、左女士 联系电话:0555-5200198、0555-2373676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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