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批准,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
经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批准,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P2021-03 宗地总面积:47797平方米 宗地坐落:三明市沙县区小吃城南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大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大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94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47797 投资强度:7532万元/公顷 保证金:6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3503421BA0035 场地平整:红线内土地平整 基础设施:红线外通路、通水、通电 起始价:30000万元 加价幅度:200万元 备注:竞价规则:1、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制价为人民币44600万元;2、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拍卖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整倍数,最高竞价轮次为73轮;3、当竞买人的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价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地块内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每次竞报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应为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整倍数,竞报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价即为最高限制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凡在沙县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24日到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24日到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8月2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8月25日10时00分在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举行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10时在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举行。 (二)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不含节假日),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三)报名参加竞买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下午5时;竞买人须在规定的竞买报名截止时点前,将竞买保证金缴入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户、开具缴纳票据,按规定提交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并填写竞买申请书,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拍卖出让的具体事宜,请与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孟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0598—5836376。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建国路10号 联系人:孟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8-5836376 开户单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上,同上,同上,同上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农行沙县支行,建行沙县支行,兴业行沙县支行,邮蓄行沙县支行 银行帐号:409158434721,13840101040016073,35001647707059166666,184010100100093610,935007010005136710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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