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20...
经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21]86号 宗地总面积:22675.18平方米 宗地坐落:107国道西侧、兴定路北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一般建成区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22675.18 土地级别:十一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96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1309721BA0115 起始价:9669.498912万元 加价幅度:10.20384万元 备注:西侧地(约2078.68㎡):容积率:>1,≤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东侧地(约20596.5㎡):容积率:>1,≤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在“信用中国(河北)”、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系统被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02日到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02日到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2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02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02日15时00分在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联合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空中电力线、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河北搏海拍卖有限公司或相关单位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3.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应30日内交纳。 4.本次拍卖地块设出让底价。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交纳。 6.具体用途以规划要求为准。 7.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 8.因疫情特殊时期,办理土地竞买相关事宜请提前联系,有任何情况及时协商解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11-8766305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楼市新闻|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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