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5月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P2017-6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起始价386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
根据龙岩市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5月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P2017-6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起始价386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19日至2017年05月08日到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19日至2017年05月08日到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0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5月0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5月09日09时00分在连城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六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与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连城县国土资源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1个月内缴50%的出让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首期出让金),余款2个月内缴清。 (三)出让人于竞得人付清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将本次出让的地块交付给竞得人。 (四)竞得人必须按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连城县北部新城01-D-38(3)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连建[2017]52号)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设计,经有权部门组织审定并批准后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交地后1年内动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在建设期内竞得人投资额达到建筑总投资的25%以上后(不含土地出让金),允许转让、出租、抵押。超过建设期竞得人达不到上述投资规模时,出让人有权依法收回本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本次拍卖出让所涉及的土地出让契税和其它所有税费(包括公证费),按规定由竞得人自行及时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城县东环北路28号 联系人:江梓龙 联系电话:0597-3320230、0597-3320231 连城县是革命老区和客家文化名城,是客家人的聚居地和发祥地之一,既是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纵深连片发展重点区域,又是内地连接沿海的重要交通枢纽;拥有“中国优秀旅游县”、“中国红心地瓜干之乡”、“中国连城白鸭之乡”、“全国武术之乡”和“中国客家美食名城”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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