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0月27日以挂牌方式出让大朗镇2017WG016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64719万元,总面积36874平方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
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0月27日以挂牌方式出让大朗镇2017WG016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64719万元,总面积36874平方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地价款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www.dgzb.com.cn/)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申请人亦可在发布宗地公告后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服务部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7日10:0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17WG01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和交易服务费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21日至2017年10月25日到https://www.dgzb.com.c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21日至2017年10月25日到https://www.dgzb.com.c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0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https://www.dgzb.com.cn/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7WG016号地块:2017年10月12日00时00分至2017年10月27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大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30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批字第2017-16-1001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8年12月1日前开工,在2021年12月1日前竣工。 (四)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即土地单价格57551元/平方米,楼面单价为16443元/平方米,总价竞拍至212219万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地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买方式转为竞自持商品住房面积(自持商品住房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当竞买人报出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比例为100%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竞买的,竞买方式转为竞住宅自持年限。按照最先报出自持最高年限(70年)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得人需对自持商品住房集中配置,自持经营,在自持年限期间需整体登记、整体抵押,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许可(由住建及房管单位进行监管)。 (六)竞得人须在宗地内无偿提供5000平方米(误差范围2‰,本条下同)建筑用房给大朗镇人民政府用于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党员活动室(含工、青、妇组织活动室、计生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会议室等)、社区警务区、社区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室、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等公共配套,该配套用房要面向松佛路,临街一楼2000平方米、临街二楼和三楼合计3000平方米(其具体位置在项目建设方案中注明):该配套设施必须与本地块总体工程同步实施,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大朗镇人民政府。(由大朗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竞得人须在宗地内规划要求建设公交首末站(建筑造价不少于500万元,公交首末站建设方案与项目建设方案同时送大朗镇人民政府审批),与项目建设同步实施,建成并由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大朗镇人民政府。(由大朗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联系方式 1.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26983286 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 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28330690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2833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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