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2月13日以挂牌方式出让CY2017013、KG2017017、RC2017021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起始价9416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
根据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2月13日以挂牌方式出让CY2017013、KG2017017、RC2017021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起始价9416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拖欠市政府地价款的,均不可参加竞买。KG2017017号和RC2017021号地块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CY2017013号地块已明确产业(行业)准入条件,因此不接受个人或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11日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11日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2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Y2017013号地块:2017年12月04日0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 KG2017017号地块:2017年12月04日0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3日11时00分; RC2017021号地块:2017年12月04日0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3日12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拖欠地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并成交的,其竞买行为自动失效,该竞买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交纳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成交价款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结清,所有款项均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抵偿其他任何债务。 (四)成交后,由市土地资源储备开发中心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市财政局,剩余部分由竞得人直接缴入市财政专户;市土地资源储备开发中心负责与市财政局进行宗地成本核算,按标准拨还有关测绘、土地评估等费用。地块负担的公共设施用地(包含负担道路及绿化)均纳入宗地成本核算。 (五)CY2017013号地块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产业园管委会提出产业(行业)准入申请,取得该管委会审核同意。竞得人凭审核意见书,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未能取得审核同意的,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相应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六)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额成交价款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结清。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七)KG2017017号、RC2017021号地块竞得人如需另行设立单项开发公司开发受让地块,应于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人一致,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持单项开发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我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只能以申请人名义申请不动产登记;若单项开发公司在地块成交后10日内成立的,可由单项开发公司直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根据揭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揭市规设拍字〔2017〕第013号和揭市规设拍字〔2017〕第016号),KG2017017、RC2017021地块需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幼儿园。其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交付相关单位使用管理;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居委会)建成后,移交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使用管理;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访问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进入交易平台,并在该平台上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公告、须知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十)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莲花大道东、临江北路北 联系人: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0663-8228287 揭阳素有“海滨邹鲁”、“国画之乡”、“小戏之乡”、“龙舟之乡”、“华侨之乡”之美称,是潮汕文化的发祥地,粤东古邑,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全国著名侨乡,有华侨320多万人,遍居世界各地,还有归侨、侨眷180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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