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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法规 2022-08-16 18:20:07 123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一、制定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融资畅通工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融资畅通工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目的,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工具,疏通金融政策传导机制,经多轮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资金全过程参与、政策全周期支持和服务全链条保障,推动我市成为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要策源地,为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贡献。

二、主要特点

(一)优化信贷市场的间接融资功能。通过对信贷投放导向进行结构性调整,有针对性地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对杭州市“十四五”规划明确要建立的“现代产业体系”中“5+3”重点产业、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突出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成立创新引领母基金,疏通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规划重点产业领域的管道,提高资本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效率。

(三)促进“金融—财政”功能的深层次联动。金融功能协同财政功能,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能力,发挥财政性资金对银行信贷投放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融资集中在创新链条上。

(四)健全金融创新服务科创体系。通过实施股债联动、创新供应链动产融资和优化转贷机制等服务,为科创主体提供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成果转化、风险覆盖等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五部分十四条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服务对象。《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建立的“现代产业体系”中“5+3”重点产业、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为支持服务对象。

(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发挥财政性资金对信贷投放的引导作用。完善在杭金融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推动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二是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支撑能力。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企业贷款需求。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两内嵌、一循环”服务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模式,优化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等信贷支持,稳定企业融资预期。四是构建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体系。参与长三角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申报创建工作,设立、改造一批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深化“股债联动”模式,为科创企业和人才提供融资服务。五是放大保险服务对企业信贷增信分险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参与区域性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为科创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三)优化融资担保体系。一是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加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一体化建设,组建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参股、控股或合并市、区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二是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功能。对地方贡献突出的重点企业实行“见贷即保”批量担保模式和无抵押信用担保。

(四)提升资本市场活力。一是支持重点企业股改上市。谋划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政府性产业基金与市场化投资机构共同组建单一投资基金,参与重点企业股权投资。二是加大发债融资支持力度。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推广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推动建立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三是组建创新引领母基金。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母基金,通过对重大项目直接投资和参股设立投资子基金相结合的模式,推动我市“十四五”规划的重大产业项目集聚发展。四是培育创投基金和产业资本。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推动建立创投股权和私募基金份额报价转让平台,引导设立私募股权投资接力基金。

(五)推动金融服务创新。一是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探索“有效订单即给予担保”模式,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动产抵押贷款的企业,可按照不高于抵押物账面净值50%的额度给予补充担保。二是优化转贷业务流程。统筹整合现有政府性转贷周转金,支持国有资本设立转贷平台,引导银行机构和转贷服务机构推行“T+1”转贷模式。三是加强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与重大科研平台、产业孵化培育平台深化战略合作,加大对千亿级先进制造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等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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