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扫码体验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陆
  • 免费买房看房热线

    400-000-0000
    9:00-18:00全年无休,欢迎致电
  • 招商入驻热线

    000-000-0000
    赠送0万元店铺装修基金
  • 广告投放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123-4567

    入驻热线

    400-123-4567
  • 中厂之家APP

    随时掌握厂房动态

  •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厂之家微信公众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政策法规 2022-08-14 20:06:07 186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更大力度突破重大产业项目,以项目建设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在去年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考评办法。一、考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更大力度突破重大产业项目,以项目建设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在去年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如东经济开发区、启东经济开发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港工业园区(参照管理)。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盘活项目用地,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加减分五项内容:

(一)工业项目

1.新开工工业项目。

(1)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6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30分);其他开发园区(26分)。

(2)新开工工业项目规模质量(17分)。

2.续建重特大工业项目(7分)。

续建重特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完成额。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分);其他开发园区(4分)。

续建重特大工业项目投资完成率。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分);其他开发园区(3分)。

3.新竣工工业项目(12分)。

4.工业项目转化达产(13分)。

转化达产率8分;转化达产项目平均产出5分。

(二)服务业项目

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6分);其他开发园区(10分)。

(三)盘活项目用地(15分)

(四)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100分)

主导产业项目集聚度52分,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48分。

(五)加减分项(10分)

三、评分办法

考评采取百分制及加减分法。

(一)工业项目

1.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1)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目标完成率。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12分);其他开发园区(9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含60%,下同)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2)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投资目标完成率。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18分);其他开发园区(17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3)新开工工业项目规模质量(17分)。

计分方法为:每新增一个计划总投资10~20亿元(含下限10亿元,不含上限20亿元,下同)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1分;每新增一个20~50亿元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3分;每新增一个50~100亿元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8分;每新增一个100~200亿元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20分;每新增一个200亿元以上的单体项目规模分值为50分。每个项目得分根据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总投资的比率乘以项目规模分值。按各开发园区得分(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得分乘以1.2的系数;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得分乘以1.5的系数)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7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2.续建重特大工业项目(7分)。

(1)续建重特大工业项目(2019年和2020年开工未竣工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设备投资完成额。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分);其他开发园区(4分)。

计分方法为:按项目新增设备投资完成额进行排名,最高的开发园区得相应分值的满分,其余开发园区按照相应分值的比值得分。

(2)续建重特大工业项目(2019年和2020年开工未竣工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投资完成率。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分);其他开发园区(3分)。

计分方法为:按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比率进行排名,最高的开发园区得相应分值的满分,其余开发园区按照相应分值的比值得分。

3.新竣工工业项目(12分)。

2019年和2020年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竣工率。半年度、年度分别设定竣工率目标为25%、50%。计分方法分基本分(6分)和项目竣工率排名分(6分)。

基本分计分方法为:完成序时目标竣工率的开发园区得6分,每低于5%,扣0.25分。

排名分计分方法为:按项目竣工率对各开发园区进行排名,第一名得6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4.工业项目转化达产(13分)。

(1)转化达产率(8分)。

转化达产率=转化达产项目数/转化达产项目基数

转化达产项目基数包括2019年和2020年开工未转化达产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对各开发园区转化达产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8分,其余开发园区依次递减0.3分。

(2)转化达产项目平均产出(5分)。

转化达产项目平均产出=转化达产项目净增应税销售收入/转化达产项目数

对各开发园区转化达产项目平均产出进行排名,第一名得5分,其余开发园区依次递减0.2分。

(二)服务业项目

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6分);其他开发园区(10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

(三)盘活项目用地(15分)

计分方法为:按土地盘活实绩与土地盘活计划的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5分,其余开发园区依次递减0.5分,完成目标的开发园区得15分。

(四)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100分)

1. 主导产业项目个数占比(26分)

按当年主导产业新开工项目个数占各开发园区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个数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6分,每降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

2.主导产业项目完成投资额占比(26分)

按当年新开工主导产业项目完成投资额占各开发园区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完成投资额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6分,每降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

3.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占比(22分)

按当年新兴产业新开工项目个数占各开发园区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个数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2分,每降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

4.新兴产业项目完成投资额占比(26分)

按当年新开工新兴产业项目完成投资额占各开发园区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完成投资额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6分,每降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

(五)加减分项(10分)

1.加分项。

(1)重大外资工业项目(4分)。

按照2020年开工和2021年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到账外资实绩排序,第一名得4分,其余开发园区依次递减0.2分。

(2)省重大产业项目(2分)。

年度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服务业项目列入当年省重大项目清单的,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3)项目当年亩均投入(2分)。

按当年竣工项目实际亩均投入强度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按新开工项目当年平均亩均投入强度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4)转化项目亩均税收(2分)。

按当年转化项目亩均实缴税金额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2.减分项。

(1)自开工之日起,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超过30个月未竣工的(20~50亿元项目超过42个月未竣工的,50~100亿元项目超过54个月未竣工的,10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66个月未竣工的),每年每个项目扣1分,当年减分最高不超过5分,直到项目盘活重组成功年份为止。

(2)列入当年省重大项目清单,截止年底计划新开工但尚未开工的10亿元以上工业、服务业项目,每个项目扣0.5分,减分最高不超过2分。

(3)2019年和2020年认定的10亿元以上新开工旅游项目,三年未竣工的(20~50亿元四年未竣工的),每年每个项目扣1分,当年减分最高不超过2分,直到项目盘活重组成功年份为止。

(4)各地对项目完成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报,严禁弄虚作假,如在考评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扣1分。

四、考评实施

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工作。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负责初审。南通市税务局、南通海关等部门负责相关专项审核。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形成考评结果后,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得分=(工业项目得分+服务业项目得分+盘活项目用地得分)×85%+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得分×15%+加减分项得分。

(二)按半年度对各开发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排名;按年度进行综合考评。

(三)对上半年考评得分排名第1名的国家级开发区、前3名的省级开发区,分别授予“南通市项目建设半年度先进开发园区流动红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参与授旗。

(四)对年度考评得分排名第1名的国家级开发区、前3名的省级开发区,分别授予“南通市项目建设年度先进开发园区”称号。

(五)对20亿元以上重特大高端制造业项目奖励按照通办发〔2020〕1号文件执行。

(六)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南通市2021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与各开发园区绩效考评相结合,与干部奖惩使用相结合。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排名最后1名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考评排名最后1名且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六、相关说明

(一)工业项目认定办法

1.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认定办法:有土建内容的项目,施工许可证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20亿元项目施工许可证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以此类推,下同);无土建内容的项目,纯设备投入不少于5亿元。都市工业综合体认定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支持南通市区都市工业综合体建设的意见》(通政发〔2019〕6号)执行。

2.2019年和2020年开工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竣工认定办法:有土建内容的项目,主体厂房竣工,设备安装完成且设备投入额达到总投资40%以上;纯设备投入项目,设备安装完成且设备投入额达到总投资50%以上。如达不到上述竣工标准但实现转化达产视同竣工。工业竣工项目须提供产品和营业收入纳税凭证。

3.工业项目转化达产认定办法:项目转化达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规模企业标准;(2)产出率≥60%。符合规模企业标准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按照标准实际进入规模企业名录的项目;二是原规模企业实施的项目,因项目实施新增销售达到规上标准。产出率=项目应税销售收入净增量/项目计划总投资,项目应税销售收入使用税务部门数据,且工业项目实缴增值税税金(含免抵税额)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0.8%。

(二)服务业项目认定办法

服务业项目包括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项目、高端酒店、企业总部、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确定的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的特色服务业项目等,采取结果考评方法。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商务服务、检验检测等):认定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人数达到300人以上且当年净增超150人,当年纳税超500万元且列入规上企业库的认定为1个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项目。高端酒店:当年获得4星级以上评定的认定为1个高端酒店项目。企业总部:当年新增营业收入超10亿元,在南通市外有两个以上分支机构,当年新增税金1500万元以上且在南通本地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认定时社保人数达到20人以上且具有企业总部特征的企业,视同为1个企业总部项目。旅游项目:项目总投资超10亿元,具有旅游特色资源、民资占比高,项目建成运营并封闭管理对外出售门票,达到上述标准后认定为1个旅游项目。特色服务业项目:对经济发展有重大支撑性作用,项目完成投资超30亿元且建成运营、缴纳税收,达到上述标准后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纳入特色服务业项目考评。

(三)盘活项目用地认定办法

盘活项目用地包括政府收储、企业转让等类型,盘活土地须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

(四)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认定办法

鼓励支持开发园区从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重点打造1个主导产业,扶持壮大1个新兴产业(见附件2),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符合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目录的予以认定。

(五)开发园区四至范围认定

开发园区四至范围是指开发园区所在地党委、政府2020年6月30日前相关文件明确的管辖范围。

(六)项目评分操作

新开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和投资目标完成率、新竣工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由市工信局会同市统计局、税务局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项目转化达产考评、项目当年亩均投入、转化项目亩均税收考评由市统计局会同市税务局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服务业项目个数目标完成率由市发改委分别会同市科技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计局、税务局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和重大外资工业项目由市商务局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省重大产业项目由市发改委初步认定评分后,上报市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办公室。

加减分项指标实行年度考评。

房产资讯 更多+
招商推介 更多+
政策解读 更多+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123-4567

24x7小时免费咨询

  • 上海市区中心B座40000-0000室
  • 中厂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关注官方微信

  • QQ在线客服1

    在线联系

    QQ在线客服2

    在线联系
Powered by  ©2022-2022 Comsenz Inc.( 沪ICP备000000000号-3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