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早上,南京市将拉开土拍大战的帷幕,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挂出6幅地块。其中有5幅地块为涉宅用地,最高限价为11.09亿元,总用地面积达28.7万平米。1幅...
3月21日早上,南京市将拉开土拍大战的帷幕,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挂出6幅地块。其中有5幅地块为涉宅用地,最高限价为11.09亿元,总用地面积达28.7万平米。1幅是商业用地。 而在此次挂出的6宗土地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其中5幅地块的最高限价。其中,G02最高限价楼面价为11775元/㎡,G03地块最高限价楼面价为11741元/㎡,G04最高限价楼面价为11623元/㎡,G05最高限价楼面价为9851元/㎡,G06地块最高限价楼面价已达11908元/㎡。而在此前,高淳最高楼面地价一直维持在8376元/㎡,这一次挂出的5幅地块任何一块成功出让,都将打破原先的最高价地记录。此次6幅地块的竞拍将在2018年4月20日上午10:00开始。 地块具体信息: NO.高淳2018G02: 高淳区淳溪街道湖滨大道以西、励志路以东地块,东至如意山水小区,南至空地,西至励志路,北至规划道路。 实际出让面积为51745.35㎡,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1≤R≤1.4。 NO.高淳2018G03: 高淳区淳溪街道湖滨大道以西、励志路以东地块,东至商业街,南至商业街,西至励志路,北至空地。 实际出让面积为51041.21㎡,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1≤R≤1.4。 NO.高淳2018G04: 高淳区淳溪街道北岭路以南、水阳江路以西地块,东至玉泉路,南至康乐路;西至江山星园小区,北至北岭路。 实际出让面积为26671.15㎡,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1≤Far≤1.5。 NO.高淳2018G05: 高淳区淳溪街道北岭路以南、水阳江路以西地块,东至水阳江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玉泉路,北至北岭路,实际出让面积为84143.46㎡,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Aa居住社区中心用地,综合容积率1.59。 NO.高淳2018G06: 高淳区溪街道北岭路以南、水阳江路以西地块,东至水阳江路,南至宝塔路,西至玉泉路,北至规划道路。 实际出让面积为77605.66㎡,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1≤Far≤1.2。 NO.高淳2018G07: 高淳区淳溪街道康乐路以北、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以东地块,高淳区淳溪街道康乐路以北、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以东地块。 实际出让面积为9323.26㎡,出让年限40年,规划用地性质Bb商办混合用地,容积率≤2.0。 出让条件: 1、NO.高淳2018G04、NO.高淳2018G05、NO.高淳2018G06地块沿街住宅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 2、NO.高淳2018G05: (1)该地块分为B、C两个地块,其中B地块出让面积为15146.93㎡,规划用地性质为Aa居住社区中心用地,规划容积率≤2.0;C地块出让面积为68996.53㎡,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1.01≤Far≤1.5; (2)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必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应与首期项目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 (3)B地块需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要求设置一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和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其中,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功能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日托所)(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2800平方米)等。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平方米,功能应包括: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育儿园(含亲子园)(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菜市场、邮政所、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公厕(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建成后须对公众开放)等。 上述公共设施配套建成后须无偿无条件移交政府(上述无偿移交政府的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100平方米)。 同时B地块中沿玉泉路和北岭路的底层临街建筑立面用途中50%以上的宽度须布置为上述无偿无条件移交政府的设施。 3、NO.高淳2018G06: 该地块内南侧建筑退让图示双高路道路红线不小于50米(其中南侧地下建筑部分退让图示双高路道路红线不小于25米)、南侧围墙退让图示双高路道路红线不小于45米、东侧建筑退让水阳江路道路红线不小于45米、东侧围墙退让图示水阳江路道路红线不小于40米;C地块东侧沿水阳江路景观绿带及D地块内沿双高路和水阳江路的景观绿带应由建设单位单独规划绿化景观方案,报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无偿代建后无条件移交政府。 4、NO.高淳2018G07: (1)该地块商业设施的地上建筑面积占该地块总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2)地块上所建酒店式公寓仅用于建设自持型人才公寓和公租房,不得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立面需公建化处理。 5、NO.高淳2018G02、NO.高淳2018G03、NO.高淳2018G04、NO.高淳2018G05、NO.高淳2018G06地块的受让人须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 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竞拍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上午10点。 以上住宅用地实行最高限价。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报建面积2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报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所建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无偿移交政府,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计入该地块商品房价准许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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